愚孝的“埋儿奉母”,原本是“公害”广告

2014年10月27日 07:09   来源:红网   严辉文

  最近,安徽省六安市市民慕女士在上下班经常路过的解放路,被一则叫做“郭巨埋儿”的街头广告吓坏了,她表示,行孝道,就要埋葬掉自己的孩子的做法,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市民对此广告同样十分反感。原来,这正是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所制作的一批街头公益广告。(10月26日新华网)

  “二十四孝”故事是封建时代为了宣扬孝道而专门整理的。作为我国封建时代历史著述的某种特色是,如此这般的专门整理,出于特别的目的,就难免有些人为“拔高”、添油加醋,甚至于造假作假、有悖常理之处。

  众所周知,鲁迅先生就曾专门撰文驳斥过某些愚孝的行为。事实上,鲁迅先生更是质疑过其造假的可能——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假就造得太奇怪了。才生的孩子说成是三岁,富家改成是贫家,大概是为了说明分母食的“危害性”吧。结尾虽然很有喜剧效果,但还是令人捏了一把汗。要是挖坑埋儿时,没有天赐其便地得到一坛子黄金,岂不白赔了儿子的性命?儿子天生是要吃饭的,而埋儿却能挖到黄金,那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要难得多。况且古人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撇开人道、人性且不说,撇开埋了儿能不能救母且不说,这首先又算是一种不孝之举,作为孝的典型进行宣传,本身就不通之至了。

  所以鲁迅先生在批评这则故事造假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其不能公益反而“公害”的恶果——“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如今有关部门为什么还会推出如此严重的“公害”内容为公益广告呢?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愚孝的“公害”广告背后,至少表明一些人身上有一种对于传统文化,对于所谓国学存在着食古不化式的愚忠。我们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我们的时代,学习国学终是好事,从总体上看,既有利于传承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又有利于在对传统文明吸纳利用的基础上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转型。

  但这个过程必然意味着,真正的国学是开放的面向未来的,应该是一种批判地继承,绝不是不顾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盘接收,更不是不允许反思和质疑,否则就难免走偏。不仅如此,反而可能让有些人打着国学的旗号,行“伪国学”之实。比如,一些所谓的天价国学班、个别倡导“女德”不成反倒以培养女奴为己任的所谓女学班,恰是在所谓国学热中变怪杂出的典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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