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具体而微点个赞

2014年08月04日 09:20   来源:荆楚网   朱红梅

  8月1日,教育部对新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网络热议,绝大多数网民投以赞赏和支持,成为一大亮点。

  意见稿提出爱祖国、讲文明、护安全等9项内容,其中在“护安全”一项中特别提出,中小学生要“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此外,意见稿还有“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等内容。此前《中学生行为规范》中的第四十条,即“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的规定就不见了踪影。这在中学生尚不具备能力制止为非作歹甚至穷凶极恶不良分子的情况下,有利于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老守则相对宏观、抽象,说的多是目标,而缺乏具体方法,让那些七、八岁的孩子面对这包含“世界观、方法论”的宏大目标,怎么去理解、去执行?意见稿既高度凝练,又具体而微,更“接地气”,更具时代性,每一条孩子们都可以遵照着执行。看起来琐碎,但孩子就在执行这些细致规矩时,不知不觉中习惯养成。

  年纪越小的学生,需要越具体细微的行为指令,而不能给出太抽象笼统的规则。如低年级小学生对一些基本定义如“人民”、“法律法规”、“公德”、“责任”等还没有搞清楚,就大谈起“热爱”、“遵守”和“有责任心”,难免困惑。意见稿大多为具体化法则同,并制定了具体实现目标的步骤,能起到有效约束、引导学生的作用。有目标有方法,便于培养孩子的实干能力。

  意见稿强调的是作为一个学生,他应该在学校里有怎样的表现,是“为自己怎么做”;较旧守则里较多强调团队合作、集体观念培养等,更多是“为别人怎么做”,怎么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对于孩子,“为自己”比“为别人”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操作,但这并不是说主张极端个人主义,因为个体的完善才能带来社会的完善,当个人实现了全面、良好发展,集体主义等目标就自然实现了。

  愚以为,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把人性最美好的东西激发出来。如果教育走不出圣人先贤设定的理想境界,会导致因自由思想而惶惶不安;而道德准则的设定过于“高大上”,也避免不了因无法践行而堕入自欺陷阱,以致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真诚性,因而怀疑、否定甚至放弃准则。因此,为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具体而微的具体而微点个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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