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臣”说到“教父”

2014年07月15日 07:48   来源:新民晚报   凌河

  “家臣”这个死了两千年的名词,近日竟又引出热议——中纪委常委姚增科严厉批评某些领导干部,“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点出了“当下一大忧患”。

  其实“家臣”这个东西,并不是地主家看家护院的“家丁”,也不是豪绅府上前呼后拥的“家奴”,没有那样简单。家臣制是奴隶制时代西周分封制下一种基本人事组织制度呢!周天子将距京城稍远的地区分封给诸侯,称作“国”,诸侯又将封国内的地区分封给卿大夫,这就是“家”,所以卿大夫的臣属,自宰以下的司徒、司马、工正等官职,都成为“家臣”。家臣与卿大夫形成雇佣和臣仆关系,必须效忠卿大夫一人,而且还不得越级“效忠”。

  “家臣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卿大夫的人身依附关系。“家臣”的食邑也好,供养也罢,全都来自卿大夫,他当然只能“效忠”这个主子啰——奇怪的是,我们有些“公仆”,拿着国家的俸禄,靠着人民的供养,却认为头上的乌纱是某领导“给的”,所以公然地称其为“主公”、“老板”,公开地自称“俺是他的人”,心甘情愿当起了“家臣”,只“效忠”于一人,而“不知有国”!“家臣制”的基础是分封制,卿大夫的“家”,是宗族与政权的合一,在他的封地范围即“家”内,可以任意肆虐无所不为,甚至连家宰、邑宰这样的“家臣”都可以得到他赐予的封邑和武装力量。这种分封制,直到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和官僚制才结束。这其实说明,“家臣”及作为其基础的“个人领地”现象,比封建制还要倒退几百年,这可是奴隶社会才有的政治形态啊!这种“领地”或是“私邑”现象在今天某些地方的回潮,某些“公仆”在“分管领域”的横行不法,难道不应当引起中纪委的强烈谴责,激起我们的严重警惕吗?

  这些天,还有一个热词流传,那便是“教父”——刚刚落马的贪官,萍乡市的政协主席贺维林在当地官场某些人中间被尊为“教父”。其实“教父”一词,原意是指婴幼儿受洗时赐以教名并承担其宗教教育的人,是个宗教的好词。那么贺维林是“教父”么?不是的,他充其量是一个江湖上的“老大”而已。贺维林利用职权和影响,给数百名亲朋戴上了乌纱帽,“势力”遍布萍乡官场;贺氏家族豪取巧夺,萍乡的房地产二分有其一,被称为“城”。贺维林广发官帽,广结党羽,竟使有些官员不知道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只知道头上的乌纱是贺维林这个“老头子”给他戴上去的,所以把他当成“教父”,当成权力的来源,不但没有一点圣洁的宗教色彩,倒有了不少黑道的意味呢!

  从“家臣”说到“教父”,并非风马牛不相及。我们整饬吏治的严峻性,恐怕已不是一点“远虑”而已。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要熟视无睹,更不要听不到中纪委的拍案!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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