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与几乎每一个站在法庭上的涉案人员一样,表达了自己“很渴望回到社会”的自由向往。不同的是,作为歌手的李代沫,比别人多了一个特殊的愿望,“不愿意放弃我自己,我希望社会不要放弃我,我的朋友家人都不要放弃我,我的歌迷也不要放弃我”。
在毒品的虚幻中醒来的李代沫,显然是意识到自由的可贵、名誉的珍贵了。被判9个月监禁的李代沫,能否实现自己特殊的美好愿望,是靠一厢情愿求不来的事情。这就像他当初参加中国好声音选秀,导师为他转不转身不是由他自己说了算一样,今天的歌迷愿不愿意再次为他转身,还得看他自己告别毒品、告别犯罪的转身动作是否彻底与华丽。
李代沫从成名到吸毒被抓,前后只不过一年半左右时间。这个当初被那英喜爱到笑言“要是年轻个十岁二十岁,我会跟你走”的“温柔胖子”,在曝出吸毒的嗜好后,估计所有为他的歌声迷醉的正经妹子,跟他走的冲动会荡然无存。但这并不影响浪子回头的金子般可贵,也不影响李代沫继续用歌声和人品,寻求自己美好的未来。因此,歌迷放不放弃李代沫,得李代沫自己用好的歌品和人品来争取。这跟你哀求的苦怜程度关系不大,只与做人的态度有关。
昨天的法庭上,李代沫的律师很尽职地说了句与代理人相同的话。他说,李代沫认罪、悔罪、有强烈的改过自新愿望,希望回归社会报答社会;希望法庭考虑从轻处罚,不要毁掉一个艺术年轻人。
有强烈改过自新愿望,能否作为法庭从轻处罚一位吸毒犯罪成员的理由,自有法庭作出判断。但是,这位律师的后半句,则容易让人理解为如果法庭不考虑从轻处罚,便会“毁掉一个艺术年轻人”,这种逻辑关系实在令人费解。
既然法律没有限制社会一年半前捧红李代沫,那么,法律也没赋予谁有毁掉“艺术年轻人”李代沫的权利。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公众人物,李代沫从歌星沦为吸毒犯罪成员,谁都没有逼着他坐这样的过山车。李代沫接受法制天平的称量,应该被从轻还是被加重,取决于犯罪事实,而不是他的名人身份。倘若以为加重处罚就是把一个艺术年轻人往毁掉的节奏里推,便是拿艺术、拿年轻作抵充,用法律兑换成减轻判决的砝码。
显然,李代沫的艺术与年轻,可以逆袭自己屌丝的命运,但无法逆袭法律的天平。9个月的监禁,是李代沫必须为自己年轻的放浪付出的代价。李代沫用吸毒的刺激消费着自己曾经来之不易的成功,用犯罪的方式消耗着艰辛练就的艺术,人们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励志青年面对成功所不能自持的心灵摇摆,看到的是单纯靠艺术无法修养身心的灵魂空虚。
所有人看今天的李代沫,都不应只是一个笑话,不应只是当成李代沫自己一个人应该后悔的事。歌声四起的选秀也好,人生跌宕的际遇也罢,社会给了人们太多逆袭命运的机会,也给了人们太多的难以把持的陷阱。成功是一种逆袭,吸毒也是一种逆袭。关键看你的“二次曝光”,是否把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对做人的坚持。
不好好做人,歌唱得再动听,你就是吊在别人的裤腿上,人们也会拂袖而去。所以,歌迷放不放弃李代沫,还要看李代沫能不能来个心灵与艺术过得硬的“三次曝光”,能不能再次逆袭,并且逆袭得彻彻底底。
加油吧,李代沫。艺术与年轻,可以是寻求更高境界的逆袭优势,但在法律面前,如果违法犯罪,它什么都不是。真正喜欢你的歌迷同样如此。你若成功逆袭,谁都不会放弃。
@老山村夫:社会每个行业、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律意识。纵然自己生活得再不堪,也不可拿触犯法律做出口,特别是需要以形象示人的演艺圈。
@掏掏小鱼儿:不作就不会死!
@夏天热死特老人:出去后还是找份快递工作吧。
@小小_天天快乐 : 上海大学生用知识求情杀人犯,律师用为艺术求情!如果按照这逻辑,中国的犯罪都应宽恕。
@思想的狂徒:青少年往往将演艺明星们视为心目中的偶像,会在潜移默化中效仿偶像的言行举止,也正因此,广大演艺明星当应努力让自己做到“德艺双馨”,从而引导广大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并为社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