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诈死获刑”城管反思不能结案

2014年05月27日 10:07   来源:中国江西网-大江时评   何勇

  因摆摊与城管整治占道经营发生矛盾,一伙摊贩竟在武汉闹市区导演“城管队员打死人,家属抬尸讨说法”的闹剧,这起去年8月在武汉发生的“诈尸”闹剧组织者李某,近日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月25日《新京报》)

  小贩因为与执法城管发生矛盾,就在城管部门办公地点前自导自演诈死闹剧,抹黑城管的社会形象,并造成交通堵塞,带来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对于上演上演诈死闹剧的小贩,依法惩治无可厚非,小贩“诈死获刑”也是咎由自取。但是,小贩“诈死获刑”,并不意味着城管就是获胜者,相反城管反思自身的工作然仍然不能结案,还必须深刻反思小贩诈死闹剧。

  首先,小贩诈死上演闹剧之初,城管只要站出来戳穿闹剧,就可以降低诈死闹剧的负面影响。但是,与小贩有矛盾的城管一直没有出来戳穿小贩的闹剧和谎言,而是小贩自己忍不住了,自己揭穿了闹剧。这表明城管在一开始对小贩的炸死闹剧也信以为真,背后的潜台词其实就是城管存在暴力执法行为,甚至可以说有殴打小贩行为,才让城管误以为真的将小贩打死了,才有了小贩诈死闹剧无人戳穿。

  其次,诈死闹剧一上演,广大路过民众就没有想到是诈死,都信以为真,以为真的是小贩被城管队员打死了。这说明在社会中,民众更相信小贩的言行,不管小贩做什么,说什么,都会不假思索的相信,而不相信城管的言行,城管的社会公信力非常低。

  再者,小贩和执法城管发生矛盾,小贩就不惜耗费一定经济成本上演诈死闹剧,当然有借机敲诈城管钱财的嫌弃。但同时说明小贩对城管的痛恨非常深,不满的怨气比较大。这显然不是一两次执法冲突造成的,而是有着更长期的矛盾在里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由此可见,上演诈死闹剧的小贩被依法惩治了,但与小贩发生矛盾的城管应当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一方面,城管执法手段可以更文明一点,更温和一点,缓解与小贩的矛盾。另一方面,城管执法权力来源应当合法化,执法范围等方面得到市民授权和认可,而且执法活动应当更大面积的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公众的认同度,建立公信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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