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曾因降价被罚"不该成罗生门

2014年04月21日 14:20   来源:东方网   马涤明

  近期一则“万科2008年降价被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千万”的消息引起舆论关注。19日,南京物价局发布消息否认此事。(4月20日中国新闻网)

  王石曝降价被罚,似言之凿凿,称南京物价局曾给万科开4000万罚款单。南京物价局则马上否认,说从未对降价销售的企业作过处罚。这件事不该以“罗生门”而告结束,没有真相,企业受质疑,对万科来说应该不是小事,而政府部门若不清不白,则更不是小事。我觉得双方都有必要较较真,比如王石既然先“挑事”了,不妨举证,晒出当年的4000万罚单来。而物价局更应该强烈要求王石拿证据说话,否则不予干休。房价高企,民众为房价而累的背景下,物价部门不准房价下降,怎能担得起这种骂名?周久耕就是因为一句“处罚开发商降价”的表态,而被唾沫星子给“淹”倒的。

  说到“周久耕事件”,与“万科被罚”,两者间好像有一些联系。王石称“万科2008年降价被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千万”,而周久耕“查处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的言论也是在2008年。并且,周久耕当时还表示,“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周久耕是房管局长,查处降价问题物价部门能否配合,通常来说需要政府发话。而周久耕既说的信心满满,是不是政府层面已有过表态,甚至是政府先有的态度,通过房管局长向外透露?周久耕可能就是个“话筒”?现在看来也不好说。

  《价格法》对于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的情况确实有约束性规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情况,物价部门可以处罚。但商品房不存在“独占市场”的可能,任何一家房企都无法独占一个地区的楼市;且2008年下半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加之国内调控的影响,导致中国楼市空前低迷,各地房企都出现大量积压,此时房企降价合理合法。而“买不起房”、“一套房倾几代人积蓄”的语境下,任何阻止降价的言行,都会被网民骂作“与人民为敌”。尽管如此,地方政府救市的动作一直是我行我素,“周久耕救市”,则堪称“典型”了。而以此推之,“万科降价被罚”,至少是“理论上”存在可信性。惟其如此,南京市物价局就更应该与王石较真到底,否则,只一句“从未对降价销售的企业作出过处罚”难证清白。“降价处罚门”是往事一段,但“否认”却关乎到现在的政府公信问题;让不存在的往事给公信抹黑,就更不应该。

  房企降价销售被罚,在今天如果是一个不争的笑话,则从一个侧面证实着社会的进步,说明政府干预市场、法无授权而为的问题,至少是从理念、意识上被摒弃了。那么不管“降价处罚门”有无真相,今后不再有这种“笑话”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