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期待“权力清单”成为真正的防腐剂

2014年03月06日 07:56   来源:长沙晚报   王传涛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                   (3月5日新华社) 

  权力清单,这是一个新名词,但是,这个制度名词已不是中央政府第一次提出了。早在去年11月份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个词的再次出现给了公众这样的期待,“将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的目标已经不再遥远。 

  什么是权力清单?顾名思义,就是,把权力能够干什么、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列出来,晒出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可以肯定的是,这能有效预防政府腐败。这既是让人民、媒体和社会来监督政府的有效办法,也是让权力进行自我规范的有效做法。因此,晒在阳光下的权力,必然会越来越透明清晰;阳光照射中的官员,也便不再敢随意去伸手。 

  贪污腐败的名目,虽然花样百出,但是真正问题却只有一个——权与钱之间的交易,官与商之间的勾结。因此,规范好权力,把权与钱之间的关系晒出来,把官与商的交往晒出来,才有可能有效缩减权力运行中可能带来的寻租空间。事实上,一个真正能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社会,权力清单是一种必须,而这也完全契合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 

  或许有人会问,权力清单之外的政府职能应该去哪里?在笔者看来,政府职能必须要向社会职能转变,政府权力缩减的同时,社会职能必然扩大。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必须下放给一些社会组织如团体或企业来完成。 

  权力清单,是政府走向“透明”和“有限”的必由之路。还需明确的是,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样的法律制度,不只是为了让政府官员的职务、办公电话和照片放在网上,更主要的,是让公众了解到权力运行的整个流程。唯有如此,公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任才会回暖。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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