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淘宝卖家恶意骚扰须严厉打击

2013年08月07日 10:09   来源:荆楚网   徐大发

  一天竟接到同一号码700多次的呼叫,接通后对方又沉默不言。这几天来,陈小姐十分无奈和愤怒。“仅仅是因为淘宝交易,我给了卖家一个‘中评’,就遭遇了这样的对待。”陈小姐称,涉事卖家在淘宝网的登记名为“幸福e家具”,而骚扰人就是东莞琪胜家具厂姓黄的工作人员。(8月6日《东莞日报》)

  仅仅是买家给了一个“中评”就遭到了恶意电话骚扰报复,如果给个“差评”不知还会闹出怎样恶劣的行径来。作为淘宝卖家,本应诚信经营,友好对待“上帝”才是,采取骚扰逼迫消费者改“好评”有违诚信之道,更是欺骗消费者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恶意竞争和冷暴力的行为,更是网络购物中的“黑恶”风气,对此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严厉打击。

  一些网店之所以敢这样侵害客户,无非是仗着距离远客户投诉维权成本大得缘故,还抓住一些客户软弱求安的心理。以前就曾出现过一些网店卖家寄侮辱性产品给买家和直接上门砍伤消费者的恶劣事件。纵观全国看,这样的恶意骚扰消费者事件并非偶然,而且有了一定的惯性动作,对此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网上购物有快捷便利的特点,但也有许多监管软肋。对网店卖家而言,可以减少办实物商店那样的成本,能有效整合全国的客户资源。诚信守法经营的网店是能够生意兴隆的,但无良的网店就会渐渐熄火,妄图依靠逼迫顾客给好评的欺行霸市手腕,是注定要自我毁灭的。

  报载,北京市2012年涉及网购的消费投诉为2.8万件,占全市投诉总数一半以上。去年的“8·15”的价格欺诈、“双十一”的虚假刷单、海外代购的走私嫌疑等,夹杂着各种虚假的价格促销,现在又出现了卖家电话骚扰客户的行为,目前网购行业秩序显得混乱芜杂,如何规范网店的销售行为,显得尤为迫切。

  有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8.1万亿元。根据工信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可以说,网上购物将是大势所趋。今春人大代表廖仁斌曾呼吁过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明确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督方式等,要完善对网店监管的法律监督体系。

  说到底,要有效遏制不良网店的种种恶意违法行为,消费者还是要依靠法律武器维权。作为消费者而言,要及时举报和举证。如果产品出现问题,要注意搜集证据,包括网络上的聊天对话记录、产品宣传资料截图、购买商品的当日时间、商品规格及数量、单价等内容。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以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地或购物网站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以便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工商和公安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要让外地消费者一举报就灵。凡举报,一经核实就要严厉制裁。譬如取消网店卖家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产品通许可证,追究网店属主平台提供者的连带责任,而且要严厉罚款,追加当事人的侵权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李志强)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