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请新规关了变相腐败一扇门

2013年07月31日 07:57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评论员 罗晓星

  本报昨日报道了省纪委开展的《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网上意见征集活动的最新进展。有人质疑,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张飞跃表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理应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他还援引网友的话在媒体上向部分存疑官员喊话:“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

  省纪委的这番强势表态,着实令人拍手称快。位高权重者敢对民意用强的,纪检部门就该对这些人来硬的。如果连个借机敛财的宴请歪风都镇不住,谈何遏制贪腐?纪委如此旗帜鲜明,值得百姓送上掌声。

  就在不久前,中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就有为儿女违规操办婚宴的。官员为何热衷大操大办?根源就在于其执权柄者的身份,带来了变相腐败的“职权之便”。在某种意义上,为官者“掌勺”国家的利益分配,但当这部分“分蛋糕”的人,开始垂涎“蛋糕”美味,局面就会失控。一个镇书记嫁女,就可使千人同往,收百万礼金。笔者难以想象,位更高权更重者,礼簿账面上的数字该有多庞大?又或者,台面下的那个礼金数是否同样令人咋舌?

  作为礼仪之邦,中华民族自春秋以来就建构了一套完整的典礼体系。男子成年行“冠礼”,女子成年行“笄礼”,嫁娶行“婚礼”,添丁做“百日”,寿诞行“寿礼”,辞世行“丧礼”……惟其渊源深厚,因此在省纪委的《暂行规定》公示中明确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宴席“婚宴不超30桌、婚车不超8辆”等条文后,出于文化惯性,有人对此发出了“公权干涉私权”的责难。但这些人或许忘了,公权力的获得,伴随的往往就是部分私权的让渡。更何况,在宴请名目不断推陈出新,各类筵席的请帖被民众斥为“催款通知单”的当下,公职人员“开席受限”理所当然。

  既然“事后算账”和“事前申报”都无法有效规范官员宴请,那么此次新规的“一刀切”,或能斩断这条游离在风俗和贪腐之间的寻租链条。《暂行规定》的详细意见是: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的人员参加。由此足见,省纪委的表态是有理有节的——我也没说不让你办,叫上亲戚齐道贺,没问题;想叫上有公务往来者趁机牟利,没门!

  当然,还需我们往深处思考的是,在刹住大操大办变相腐败的婚丧宴席之后,未来还将如何消除其他类型的权钱交易之暗流。不让我做寿,那我就住院疗养,礼金摇身一变成了果篮花篮里的“慰问金”;不让摆酒席,那就打麻将,一个红包化整为零“放几个大炮”照样目的达成。“当官又发财”的屋子太大,关了张门,还有无数扇窗。根本之计,还在于用制度的设计把权力关进笼子,让谨慎用权成为时刻萦绕在官员脑中的符咒。

  因此,在为省纪委的强硬叫好的同时,笔者还想善意提醒:新规重在“严”,更贵在“恒”。我们欢迎铿锵有力的表态,更期待雷厉风行的执行。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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