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打上门何以证明自己善良

2013年07月02日 08:12   来源:郑州晚报   禾刀(职员)

  6月29日,微博网友、积水潭烧伤科医生“烧伤超人阿宝”通过微博表示,因反对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言论,他被两名爱狗女子殴打,致手臂、前胸等处受伤。(7月1日《新京报》)

  关于爱狗人士对反对者的网络攻击早有所闻,此番从网络转向现实,一方面进一步表现出这些人士爱狗心情之迫切,容不得他人有任何指责;另一方面还表明,“狗道主义”在一些人心目中有着极为崇高的地位,为了捍卫这样的地位,她们甚至不惜拳头相向,哪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狗成为许多家庭的宠物。养狗无可厚非,但养狗是否能与善良挂起钩来却颇值商榷。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对狗恩爱有加,不惜花费大把钞票买狗、喂狗和给狗打扮,更有甚者以子女相称,但对于身边贫弱群体的施舍却极为吝啬。近年来,围绕爱狗问题,爱狗人士不时引发一些颇具争议的事件。比如,半路拦截那些收狗车辆,好一点的,凑钱买下来,差的则直接与狗贩发生暴力冲突。曾有媒体报道,有爱狗人士将狗贩收来的一车狗直接放走。

  爱狗当然没有错,狗当然可视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之一,但也应认识到,在现实法律环境下,狗肉能否食用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法无禁止即自由。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在一些地方,还有吃狗肉的传统文化,比如汉高祖刘邦就爱吃狗肉。上世纪80年代那部曾经火遍大江南北的电影《少林寺》,其中也有一个和尚吃狗肉的精彩桥段。这倒不是说应推崇吃狗肉,而是从历史演绎角度看,古人的这一习惯长期存在。其实,除了狗,类似的还有同样作为人类忠实朋友的马等牲畜。

  再者,狗并非只会做人类的忠实朋友,还有后患,教训累累。在笔者所在的城市,曾有媒体报道每年有6万人被狗咬伤。而最近,藏獒伤人致死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加之,一些养狗者在发生狗伤人事件后,不乏逃避责任的现象。

  爱狗是一个人的自由,不爱狗同样是一个人的自由。未来法律会将“狗道”提升到怎样的高度不可预知,但至少在眼下,“人道”才是法律严加呵护的对象。一些爱狗人士视“狗道”甚于“人道”,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藐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无视。最后,倒想给那些爱狗的人士一些忠告:爱狗,请你在遛狗时拴上狗链,随时打扫狗粪。别把你的自由边界无限延伸到别人的空间。法律既保护一些人的爱狗,同时也保护另外一些人的厌狗。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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