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光污染得民心

2013年04月10日 09:58   来源:西安晚报   冯燮(市民)

  8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新修订后的《办法》将对全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在进一步美化城市夜景的同时,还将突出节能环保特色,拒绝过度照明和光污染。

  说起污染,不少人想到的都是噪声、废气、废水等,对光污染却比较陌生。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光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比如建筑物用玻璃做外墙,在阳光照射下,玻璃面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晚上路边的广告显示屏、霓虹灯,发出的光芒很容易使人感到眼花缭乱;夜晚公路上一束束汽车大灯的光线,照得人眼睛睁不开;还有家中装修的光滑白瓷砖,反射的光线让人感到不舒服……所有这些,都属于光污染。

  要减少光污染这种都市新污染的危害,关键在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前置性,合理布置光源,加强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管理。此次出台的《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在保证夜间合理照明、美化城市、节约能源的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过度照明加大了处罚力度,成为治污减霾之后的又一新规,的确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举措。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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