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屏光污染凸现立法空白

2013年10月23日 08:56   来源:广州日报   玫昆仑

  最近,不少市民反映,福州街头的大型LED广告屏近来越装越多,越装越亮,甚至到了晚上,亮度依旧不减,把路过的行人、车主以及周边居民炫得难受。(10月22日《海峡都市报》)

  光污染与其他污染相比,危害同样不能忽视。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光污染日趋严重。不仅很容易影响驾车者的视觉,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而且让人夜晚难以入睡,打乱了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过度的光污染,还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到底什么是光污染,光辐射到什么程度为违法光污染,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哪个部门对光污染者进行监督与处罚,到目前为止,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声音污染相比,这个领域还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虽然个别地方政府对光污染开展了城市容貌整治工作,但是因法规缺位导致执法乏力。试想,在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没有对光污染进行标准界定,更没有明确监管权限,谁来监管,依什么监管?美国一份最新的调查研究显示,现在世界上约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里。专家称之为“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环境杀手”,对此我们要早介入,强监管。

  问题是,光污染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短期内不易觉察,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随着人们对亮化、美化和“不夜城”的追求,光污染越来越严重,任何人都不能漠然置之;加之光污染具有特殊性,与其他污染环境不同,很难通过分解、转化和稀释等方式得到消除或减轻,因而,对光污染应该以预防为主。这就需要对光污染进行立法,寻求法律法规预防与治理。一方面,尽快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光污染纳入民事、刑事诉讼范围与环保规划中;另一方面,尽快制订光污染的标准和照明生态安全标准与规范等,真正让预防和治理光污染有法可依。同时,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光污染者决不姑息迁就,下不为例。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