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义务教育遇到了雷人的午睡费

2013年03月26日 09:25   来源:荆楚网   郭元鹏

  珠海金湾一小向午休学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费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校方昨日约见记者,详细解释了收费的由来与依据,称所收费用是经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批准的,并全部上缴财政,学校没有截留。(3月25日《今晚报》)

  前几天新闻刚一出来的时候,我还抱着幻想:这样的规定也许就是学校自己擅自规定的,也就是仅此一家而已,不具有代表性,或许是这家学校的校长“喝晕了”后的决定,也或许过不了几天就会改正过来的!可是随着事情的水落石出,我这“美好”想法,变成了“臭美”。我的幻想彻底破灭了:原来这样的规定竟然是整个广东省的规定,看来这每人一次一元的“睡觉费”还真的会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样的规定,竟然是多家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这里面有教育厅、有财政厅也就罢了,没想到纠风办也搅和了进来,真不知道这纠风办纠的是什么样的风。

  国家实施了义务教育,实施了免费的课本,实施这么多的惠民政策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要让百姓享受公平、公正的教育吗?不就是要减少百姓的教育负担吗?不就是要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吗?不就是为了更好地培养美丽中国的接班人吗?

  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国家可谓做出了最大的努力。而对于各地而言,对于学校而言,也是没有什么损失的,因为虽然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但是政府却已经将这付担子扛了起来,每年都会给各地、各校拨付一笔各种类型的教育资金。但是,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依然不满足,还要想方设法“增加收入”。一个午睡费用也不是家长难以承担的,不就是一天一两块钱吗?

  可是事情的严重性却不能被忽视,午睡可以收费,那可以收取费用的地方就更多了,夏天可以收取风扇费,冬天可以收取取暖费,秋天可以收取清凉费,春天可以收取看花费。既然睡觉都可以收费了,那喝口水,撒泡尿也能收费,是不是老师讲课、批个作业也要收取口水费和墨水费呢?这下子,我终于明白了江苏的那家幼儿园为啥要收取“拥抱费”了。

  义务教育实施以来,学校乱收费的现象就不时发生。2012年秋季开学的时候,为整治乱收费,教育部一口气出台了30条开学“监管令”,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知道,广东的这个“睡觉费”是不是额外的?

  想问一句话:当免费的义务教育遇到了花枝招展的“午睡费”的时候,义务教育还有没有意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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