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允许凑份子建房 网友:是否只是个大饼梦(图)

2013年01月09日 09:10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 最近,江苏邳州200多名网友“凑份子”合作建房的事情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关注。合作建房发起人称,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他们花较低的成本解决住房问题,但感觉“亚历山大”。邳州市住建局则表示:网友“凑份子”购地开发是允许的,同时建议有合作意向的网民组建股份制公司后规范运作,以规避风险。

  新闻解读

  凑份子建房看点不在“便宜多少”

  江苏邳州支持网友自发集资建房,无疑再一次为民间个人集资建房又开了个好头,地方政府部门“支持”民意诉求、从政策上放宽自建房,在笔者看来是比“自建房便宜多少”更值得欣慰的亮点。民间自建房的“冲动”久矣,但长久以来囿于种种原因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早在2004年,年轻的工程师于凌罡首次提出合作建房,这个看起来很“美”的想法却行之不易。温州市合作建房的发起人赵智强,在温州老家运作合作建房时也遇到了官司,遭遇了交房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部分参与者对信托融资方式提出质疑……一些合作建房者要么遇到政策“阻力”,要么遇到现实中配套措施缺乏之困,让个人合作建房举步维艰。

  江苏邳州官方公开表示网友“凑份子”购地开发是允许的,也算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政府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支持与否直接关系这些项目的成败,概因为除了拿地环节之后,后续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项目验收,以及配套设施的引入和完善,房产证的办理等等,都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和支持。邳州市这一公开“支持”的表态,无疑是为个人合作建房的后续事项大开了“绿灯”。对其他地方的合作建房也是一种鼓励。

  地方政府明确表达支持合作建房,是顺应民意呼声的做法,放开民间自建房是科学引导民间小型资金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方式,也是对现有高房价的一种调整调控方式。  □毕晓哲(职员)

  “凑份子”购地建房不应止于“允许”

  对于“凑份子”购地建房,明确允许,很好。但不应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允许,而是要出台配套政策和法律加以支持和鼓励。要让它在可行的政策护航下,沿着规范化的方向前进。如果光靠一句口头的允许,实际操作起来却多头受阻,岂不白允许了!

  既然房地产调控多年不见实效,“房价远未回归合理”,既然“住有所居”是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民生保障,而“凑份子”购地建房又可望更好更快地“为国分忧”,那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又有什么理由不予以积极“配合”呢?作者:张国栋

  凑份子购地建房 官方允许的大饼梦?

  现实中合作建房之路目前来看,依然阻力重重。由于房子建造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住宅作为一种特殊属性的商品(诸如每一产品都是独一无二的等等),因而交易过程中自然会遇到有关法律、资金等的种种阻力。到目前为止,尚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根本上能够保护集资者利益的机制与法律。如果个人合作建房不按照规范性的章程操作,个人合作建房就很难消除非法集资和非法预售的嫌疑,而往往也容易最终变成“团购”住宅而已。

  此外,合作建房的集资者能不能取得银行贷款,是个人合作建房的另一个关键点。在央行规定“不得向个人发放建房贷款”的前提下,合作建房只能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才能以公司名义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即使是合作建房的发起人成立了开发公司,该如此之多的股东如何能统一表决公司如何运作,员工难道都是义工?如何能保障集资者的资金能“理想化”的都用在刀刃上,等等这些对项目操作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也是合作建房成功的障碍之一,正如俗话所说的,“一个和尚挑水吃,俩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

  有业内人士指出,实质上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并不是一种完全非盈利的建房方式,之所以百姓向往,一是低房价的诱惑,目前虽然调控3年,但是依然高企的房价让多数老百姓难以承受;其二,其实这也可以是一种新投资机会。如果说集资建房朝这个方向走,它最后很可能又是一种房地产开发模式而已。

  地产大鳄潘石屹曾经在央视节目中抛给个人集资建房者3个尖锐的问题——⑴ 合作建房是不是非法集资?依照什么法律条款?⑵ 合作建房能否办理产权证?他们单位以前股东私下分房曾被指逃税。⑶ 合作建房是否专业,自建房质量如何保证,会不会给社会造成麻烦。而这也正是大家目前对个人集资建房的主要质疑所在。

  然而,在现今房地产调控持续不放松的环境下,国家计划将重心投向保障房建设而目前又显得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下,倒可以将合作建房看成调控楼市的一个配套措施,解决一部分“夹心层”的住房需求问题,从而一代程度上减轻政府建设保障房的压力。不失为目前颓废的楼市市场中的一个新开辟的供给渠道。需知,在国外,住宅合作社也是住宅供应的重要渠道。据了解,个人合作建房所占住房市场份额美国是10%,德国是30.9%。在美国有近5万个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有1亿会员,约占美国国民的三分之一。然而,就目前,我国的个人合作建房并没有这么理想的作用,其主要原因还在于法律上这是空白地带。

  并且,合作建房也是细分住房市场的需要,政府建保障房,合作建自住房,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实现住房市场的协调发展。但这条路目前看来依然崎岖艰难,缺乏支撑根基。丛力

  新闻观察

  “凑份子”购地建房载不动许多愁。它要成为现实,成为合作者拿到手的钥匙,成为看的见的楼房,理想到现实的距离,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毕竟,“凑份子”购地建房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普通老百姓一定的话语权。我们不妨一同为这200多位网友加油,并乐见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

  微言大义

  新买的五脏:这事如果允许的话,里边有个懂行的、人品好一点就可以做呀!

  mayijie:然后这人就被房地产商悄无声息的抹杀了

  bin198632:理念非常的好,只是集资建房由谁来管理资金呢?出了事故谁来负责?应该有一个规范的合同范本,比如资金使用的每一笔支出,必须由多少多少集资人签字同意以后才可以,要找什么样的建筑公司等等喝多的细节要完善,政府应该支持这类的集资建房,但是应该有合理的引导,这才是政府该做的。

  dalytal:集资建房也不知什么新闻了,以后有人做个这件事,但是没有成功。

  xy6253:这不是非法集资么。

  jammyelon:没用,该交的钱还是要交,该打发的人还是要打发,否则建不起来。你们要清楚集资容易,请到“合法”的建筑商难,而成本必定从建筑环节加进去,各种税同样必免不了,当然如果最终能比小区商品房便宜也是不错的,不过不要太理想化了。

  华声在线综合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