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误区

2010年08月05日 11:22   来源:南方日报   左伟 朱文忠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在环保、劳资关系、市场秩序等方面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在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下,人们日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当前许多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的认识还存在诸多误区,对此应当引起重视。

  误区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是慈善捐款

  慈善捐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但这远远不够。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十分丰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慈善活动仅仅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形式。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受益人看,它包括多种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投资人、公众等,慈善活动仅仅是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之一。企业关注社会安全、健康、环境问题,按章纳税,以及支持国家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活动,都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管理者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管理者将所有权人的利润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经营目标,第二阶段管理者将承诺对雇员负责作为目标,第三阶段管理者把社会责任目标扩大到特定环境中的相关利益者,第四阶段管理者认识到有责任推动和提高整个社会的利益。

  误区二: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是企业自身具备经济实力

  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多种层次性和阶段性,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均需履行社会责任,只是在每一阶段履行的责任重点或形式有所区别。从企业注册时间开始,其第一份社会责任便已经产生,如企业在申报注册登记时,申请报告上不得伪造注册资本或隐瞒事实问题,这样做本身就是一个道德类型的企业社会责任;开业后,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依法经营、不掺杂虚假、不欺诈客户等均是企业必须始终承担的法律类型的社会责任。同样,在整个企业生命过程中,企业还需不断承担其他社会责任,如公平用工、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实行环保生产等,这些是企业履行法律类型的责任。另一个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须不断追求经济效益,为其股东和投资人创造利润和投资回报,但同时也承担道德和法律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股东投资资金的真正安全和利润的长期最大化。

  误区三:履行社会责任只会加大企业经营成本

  一个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扩大对外捐款捐物、投资社区服务项目和环保项目等,均会直接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通常情况下,这种开支很难在短期给企业带来直接效益。不过,从长期看,根据国内外调查和分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财务效益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相反,如果企业只讲投资者的经济效益,而不积极承担广泛的社会责任,如在经营中掺杂虚假、偷税漏税或破坏环境,现金支出是暂时性减少了,但最终将会遭受严重的生存危机。

  误区四:社会责任审核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贸易壁垒

  虽然来自跨国公司的频频查厂(即社会责任审核)构成了一定的贸易“壁垒”,但这种贸易“壁垒”与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贸易禁令、反倾销等)存在本质的区别。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大都和进口国政府的贸易政策有关,而社会责任审核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密切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审核不应被看成是一种新型贸易壁垒,应该被视为一种企业必须具有的人类共同的文明价值观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口贸易企业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既是其适应新一轮国际竞争规则、与时俱进的自身需要,也是其遵守劳动、环保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外部需要。事实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打造出口竞争新优势。如果一个企业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经营中履行社会责任,将很难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并保持长久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责任编辑:胡可璐)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