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结婚交1500元,未婚住在一起每年500元。”近日,云南临沧一村庄贴出的告示引发关注。据了解,该告示是村小组(村民)自行决定的,没向镇政府报备审批,目前已经撤下。
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合情、合理、合法,其初衷是涵养文明乡风、促进乡村和谐。该告示之所以被网友吐槽“太奇葩”,就是因为在情理法上,一个都不搭边。
于情,村规民约植根于大众生活经验,应该与主流价值观契合,但相关条款显然难以获得村民认同。于理,村规民约的核心功能是规范乡村公共事务、化解公共矛盾,不能混淆公与私的边界。于法,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基层组织无权干涉,更无权设罚。
一般来讲,村规民约由各村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因此内容和形式差异很大。但好的村规民约,大都具有通俗易懂、符合实际、便捷可行等特点。这则奇葩告示的出现,暴露出部分基层自治边界模糊、法治意识缺失等问题。以此为契机,既要对该事件进行深入核查,也要明确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内容边界和法律底线,提升基层自治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