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涉及法律条款与行业标准的讨论成为社会热点。这一方面表明法治已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体现了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提醒我们,如何使法治建设更好地感知公众需求、使广大公众更好地理解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结合本人二十余年的法治宣传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当前正是加强法治传播研究的好时机。
需要明确,“法治传播”是比“法治宣传教育”内涵更丰富、视角更系统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治宣传教育这一有计划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更涵盖法律制定、实施、监督等各项工作,并贯穿法治信息在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流动、对话与意义建构的过程。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八条专门提出的“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相关人才培养”,正是对这一概念及其重要性的确认。这一视角可以帮助我们从更广阔的维度把握法治与社会协同互动的复杂机理,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理解了法治传播的内涵,便能更清晰地把握加强该领域研究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逐步转向制度的完善与有效运行。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是实现法律体系内部以及法律与社会的协调融合,所面临的新课题是如何让精密的法条与公众的认知顺畅衔接。在这方面,法治传播发挥着桥梁作用:在立法过程中,促进立法意图与社情民意的双向沟通;在执法司法过程中,通过专业、透彻的解释,增进公众对法律适用的理解,把具体案件的处理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守法层面,推动法律规范内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立法意见反馈机制、如何提升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说理水平、如何让普法工作更贴近生活实际等,从而降低法律实施的社会成本,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然而,法治原则往往是普遍、抽象的,而各行各业的实践却是具体、特殊的。如何让法治精神精准“适配”并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这就需要法治传播发挥专业“转换器”的作用,将统一的法治理念通过适宜的传播方式,有机融入千差万别的行业实践与日常生活。
第三,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过程中,法治传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浸润与联结作用。它通过持续、广泛而深入的法治信息传递、观念引导与意义沟通,使法治成为社会成员自觉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从而更好连接起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司法裁判与普遍共识、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因此,要深入研究法治传播如何有效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如何助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文化、如何在社区与网络空间营造尊法守信的良性生态等,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社会土壤与持久的心态支撑。
第四,有利于培育法治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法治既关乎制度建设,又涉及文化培育。法治建设不仅要完善“文本中的法律”,更要涵养“行动中的文化”。法治传播在此承担着关键的“转译”功能。这就要求我们系统研究如何构建更好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叙事体系:对内,要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具有解释力的知识体系,夯实自信根基;对外,则需突破西方话语框架,以融通中外的方式阐释中国法治如何保障发展、促进公平,使中国法治故事及背后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世界文明对话中获得更多理解与尊重,从而更好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国家形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加强法治传播研究是当前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带来的契机,以跨学科视野深化理论研究,以专业力量创新实践路径,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