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问政江苏”微信公众号报道,无锡市民钱某因8月25日驾车时口含牙线棒被电子抓拍,次日被处以警告,违法事实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当事人称,当时双手握盘、目视前方。
随后多家媒体跟进求证,宜兴交警工作人员表示“叼牙线、叼牙签、嚼口香糖均属妨碍正常交通的行为”,而江苏省交通事故报警热线则称,“手未离开方向盘、正常驾驶的情况下,不算违法”。同一省内口径相左,争议焦点由此落在,执法界线究竟在哪里?
公众的不适感,并非“替牙线辩护”,而是对不确定性的抗拒。评论区大量质疑并非抬杠,“叼牙线算妨碍,那嚼口香糖、咬唇算不算?”这些追问的真正含义是,我如何才能确定自己没有越线?当规则说不清、标准不一,守法就变成一种“靠猜”的行为,而敬畏也难以转化为信任。
从法律层面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原本是为了涵盖未预见的风险场景。然而,兜底不是“包罗万象”。当“其他”“等”可以被无限放大时,法律的明确性与执法的稳定性便被削弱。
据媒体报道,多位律师指出,现行法规并未将驾驶过程中“叼牙线棒”的行为列举为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该动作是否在具体情境下造成分心或影响操控。若驾驶员双手握盘、注意力集中、未造成风险,不宜简单认定违法。执法要有裁量,但更应有说理能力。若仅凭照片中的一个动作形态来断定风险,执法逻辑就会从风险导向滑向姿态导向,让安全管理变成形式主义。看似在管安全,实质上却难以证明风险的存在。
执法也需要比例原则。现代交通治理强调“风险导向”,意味着有限的执法资源应集中打击真正危险的行为,酒驾、超速、疲劳驾驶、手持通话等。相比之下,“叼牙线棒”这类轻微且无确切证据表明危害的动作,若被机械化地纳入处罚范围,不仅难以提高交通安全水平,还可能削弱公众对规则的信任。安全是底线,但分寸决定说服力。重拳应落在高风险上,轻微举止宜以提醒教育为主。
这起事件还暴露出程序的短板。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申诉迟迟未果,还有工作人员称“电子抓拍录入,申诉不了”。哪怕只是“警告”,也应当有清晰的说理与复核机制。值得深思的是,经媒体报道后,12日傍晚,当地交管部门表示,经复核,当事人的行为未实质性影响到操作驾驶车辆,原认定确有不当。目前,已依法撤销,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那么,为何一定要等到媒体介入,才能纠正这一执法偏差?
执法从来不是单向命令,而是一次权力与权利的互动。让公众理解“为什么被罚”,远比“罚没罚到位”更能建立信任。有错能改,比死扛更能树立权威。
“牙线罚单”之争,说到底,是执法标准能不能讲得清楚。安全的底线要守,但尺度要明,判断要有据。只有标准稳定、程序透明,处罚才能服人,规则才能真正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