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救人视频被举报:莫让善意在权利争论中冷却

2025-10-20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邓浩)

发救人视频被举报:莫让善意在权利争论中冷却

2025年10月20日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樊树林

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的运河中一女子落水,被途经此处的高先生救起,其救人经过被路过的网友拍了下来。次日,高先生将获取的一段视频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但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要求删除。随后,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举报,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10月18日红星新闻)

冰冷河水中,高先生不顾碎石硌脚的疼痛,仅凭本能与勇气将落水女子救上岸;事后独自就医处理伤口,未求任何回报。这个世界上没有圣人,高先生发布视频的初衷,不过是“第一次救人想记录”“希望得到网友夸夸”的朴素心愿,这份坦诚与纯粹,不正是普通人见义勇为最真实的心理写照吗?何错之有?

正因如此,绝大多数网友都为他“好心没好报”鸣不平,行为逻辑本质也是对这份善意的珍视。若连记录善举都要被过度苛责,难免让更多人在危急时刻犹豫退缩。

被救女子以“侵犯肖像权”举报,虽有法律条文可依,却失之温度、失之偏颇。《民法典》对肖像权的保护,旨在维护公民人格尊严,而非成为割裂善意的屏障。况且,视频中女子面部本就模糊,且记录的是救人这一正能量场景,并未涉及恶意传播或商业利用。女子不愿公开狼狈瞬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维权前能否与救命恩人沟通?一句协商、一份体谅,或许就能避免将恩人置于“寒心”境地,怎么就如此“先入为主”呢?

类似争议并非个例,此前安徽马鞍山“救娃者发视频被家长指责侵权”事件,也曾引发热议。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问题:当权利意识觉醒时,我们是否忽略了善意的脆弱性?见义勇为本就需要勇气支撑,若动辄以法律维权为由,对善举附带的“记录行为”过度苛责,无异于给善意套上枷锁。

公众固然要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更应警惕“权利至上”掩盖下的道德冷漠。不能让救人者流血又流泪,更不能让权利诉求成为挫伤善意的“冷水”。化解争议的关键,毫无疑问在于找到善意与权利的平衡点。对见义勇为者而言,记录善举时可多一份细心,如对关键信息打码、提前与当事人沟通;对被救助者来说,维权时不妨多一份温度,给善意留一点缓冲空间;平台也应优化审核机制,区分恶意侵权与善意记录,避免“一刀切”下架。更重要的是,社会需营造“善意优先宽容”的氛围,让权利诉求回归理性,让见义勇为者无需在“做好事”与“怕侵权”间“畏首畏尾”。

高先生那句“以后该出手还是得出手”,是善意最坚定的回响。我们期待的,不仅是法律对权利的守护,更是社会对善意的包容。唯有善意与体谅并行,权利与温度共生,才能让见义勇为的光芒,持续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