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报道,7月25日,“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男生肖某某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驳回女生杨某的所有指控。
历时近两年,这一事件终于从法理的角度迎来结局。双方当事人,在这场持久的舆论风暴中都未能独善其身:男生患PTSD,女生精神崩溃。值得思考的是,这件事究竟为何一步步发展成这样?
事发之后,学院对涉案男生的行为定性存疑,分管领导希望见面以确认事实。但她不信任外院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于是将事件公开。那么,当事人为何做出这一选择?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这一手段的实效性非常强。第一,它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容易引发更多人的共情。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此事后,就迅速引发全网关注。第二,它的生效速度快。网帖发布当天,武大即成立工作组调查。几天后便在官网发布公告,给予男生记过处分。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现实的维权渠道被堵塞,只能求助线上渠道。
诉诸舆论,效果立竿见影,但其结果可能是无序的、不可控的。对于多数网友而言,判断的依据是情绪而非理性,这就容易导致“误伤”现象的发生。比如官网通报后,迎接男方的,是铺天盖地的“开盒”和网暴,照片被制造成花圈、遗像,被造谣走后门保送进武大,以至于如今患上PTSD。
而在舆论的压力下,校方也易受舆论裹挟,把平息舆情置于事实真相之上。据封面新闻报道,肖母称“武汉大学相关负责人多次明确表示,可以排除性骚扰,如果认定性骚扰,会在通报中明确写出来。记过处分,是为当时的舆情降温,是应急处理措施。”可见,舆论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已经远超事件本身。
并且,诉诸舆论的不可控和无序,同样作用在原告身上。一旦事情稍有反转,或是维权者自身存在瑕疵,舆论的反噬力量不亚于山崩海啸。在此次事件中,一些认为事件“反转了”的网民,开始对女生杨某持续辱骂和调侃。这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无异于两败俱伤。
在一些典型案例中,我们目睹了诉诸舆论的强大力量,也见证了这股力量对维权者和被诉人的双向冲击。事实证明,轻易诉诸舆论维权,往往伴随着非理性的网络暴力。
因此,在基本维权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个人应当实现从“舆论思维”到“法律思维”的转变——以事实和法律准绳为依据,而非主观感受。这一方面要求我们个人,应当谨慎使用舆论武器,尽可能诉诸法律而非舆论来维权。另一方面,更要求主管单位在处理这类事件中,要有充分尊重事实的定力,而非被舆论牵着鼻子走。
当然,从投诉到取证再到处理,难免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人指出,这种做法将导致维权行为更加复杂,扩大了当事人的维权距离。但站在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诉者的立场上来看,多一些审慎和克制,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因为这增加的维权距离,是为了不让被投诉者潜在的清白空间,被公共情绪所挤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