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审批为企业节省200余万元,江苏一干部谢某某被容错免责并获晋升。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引发关注。(7月1日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
事情发生在2023年。淮安市一个重大产业项目因二期技术指标暂未明确,导致常规审批受阻。当时,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负责项目人防事项审批的谢某某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通过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为项目建设进度抢先3个月的时间,直接为企业节省成本200余万元。当年9月,该项目二期建设技术指标全部明确,项目正式完成人防事项审批,而谢某某也被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这个结果,可以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谢某某明明违规却没被“打板子”,还被予以“免责+晋升”;项目得以顺利推进,企业也实打实获益。从清江浦区纪委监委的调查认定来看,谢某某在动机上“出于公心”,流程上“企业及时补正”,过程中“未发现谋取私利情形”。如此,结果更显合情合理。从违规行为发生到项目完全合规后作出容错决定,这颗“定心丸”来得及时,让干部如沐春风。同时,这种事后追溯式的容错也亮明了“宽容失误而不纵容错误”的态度。
一切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容错与问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皆是为了帮助干部更好地尽责担当。如果抱着“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心态,背着“问责恐慌”的沉重包袱,为了不出错而罔顾实际机械执行,就容易挫伤干事锐气、贻误发展时机。从这个角度看,谢某某案例的积极意义在于,一心为公、事急从权的“违规”反成了干部考核的加分项,释放出鼓励干部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积极信号。这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给实干者实惠的激励,远比口头喊喊“鼓励担当”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