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株葡萄是生态保护最美见证

2025-06-27 07:26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有一种野生葡萄,曾经离“灭绝”仅一步之遥。据本报报道,作为北京唯一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百花山葡萄已经从两株扩繁至近500株,还在朝着5000株的目标努力。

抢救百花山葡萄,并非易事。从世界上“最孤单”的葡萄到拥有“大家庭”,百花山葡萄开枝散叶,离不开科研团队数十年的艰辛付出。据报道,最初的两株野外“姐妹花”,生存环境极不理想。“老大”在109国道旁,时刻面临被破坏的风险;“老二”在深山里,保不齐有野生动物骚扰。工作人员给“老大”安了两层保护网;“老二”植株一度萎缩,经专家紧急救治才转危为安。为了让这一物种存续,研究人员在攻关繁育技术、让培养出来的小苗健康生长等方面费了大工夫,最终完成扩繁至近500株的壮举。

抢救百花山葡萄,意义重大。作为北京独有的珍稀植物,百花山葡萄被《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列为极危物种,是极为重要的种质资源,在遗传资源保护中具有重要价值。百花山葡萄的家族再次壮大,让这一珍稀濒危物种重现生机,为生物大家庭留住了宝贵一员。

抢救百花山葡萄,并非独例。百花山葡萄的“重生”之路,正是北京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缩影。为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生长于崖壁之上的槭叶铁线莲,巡护队员定期徒步进山查看。为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崖沙燕,永定河河道治理工程不仅暂停施工,还修改治河方案,为其保留栖息地。

一次次悉心呵护、一次次主动让路,为北京野生动植物留下了自由生长、安心繁衍的空间,也助力北京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生态环境日益向好。日前,北京首次发布的《北京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显示,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都市之一,北京已有8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除了珍贵的百花山葡萄,还首次发现北京暗步甲、北京白鬼伞等物种。

从两株到500株,百花山葡萄生动演绎了北京生态保护的故事。随着北京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相信更多的“葡萄”都能开出生态之花、结出生态之果。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邓浩)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两株葡萄是生态保护最美见证

2025年06月27日 07:26   来源:北京晚报   张悦

北京有一种野生葡萄,曾经离“灭绝”仅一步之遥。据本报报道,作为北京唯一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百花山葡萄已经从两株扩繁至近500株,还在朝着5000株的目标努力。

抢救百花山葡萄,并非易事。从世界上“最孤单”的葡萄到拥有“大家庭”,百花山葡萄开枝散叶,离不开科研团队数十年的艰辛付出。据报道,最初的两株野外“姐妹花”,生存环境极不理想。“老大”在109国道旁,时刻面临被破坏的风险;“老二”在深山里,保不齐有野生动物骚扰。工作人员给“老大”安了两层保护网;“老二”植株一度萎缩,经专家紧急救治才转危为安。为了让这一物种存续,研究人员在攻关繁育技术、让培养出来的小苗健康生长等方面费了大工夫,最终完成扩繁至近500株的壮举。

抢救百花山葡萄,意义重大。作为北京独有的珍稀植物,百花山葡萄被《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列为极危物种,是极为重要的种质资源,在遗传资源保护中具有重要价值。百花山葡萄的家族再次壮大,让这一珍稀濒危物种重现生机,为生物大家庭留住了宝贵一员。

抢救百花山葡萄,并非独例。百花山葡萄的“重生”之路,正是北京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缩影。为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生长于崖壁之上的槭叶铁线莲,巡护队员定期徒步进山查看。为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崖沙燕,永定河河道治理工程不仅暂停施工,还修改治河方案,为其保留栖息地。

一次次悉心呵护、一次次主动让路,为北京野生动植物留下了自由生长、安心繁衍的空间,也助力北京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生态环境日益向好。日前,北京首次发布的《北京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显示,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都市之一,北京已有8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除了珍贵的百花山葡萄,还首次发现北京暗步甲、北京白鬼伞等物种。

从两株到500株,百花山葡萄生动演绎了北京生态保护的故事。随着北京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相信更多的“葡萄”都能开出生态之花、结出生态之果。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