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重点打击网络“医托”、违规发布医药广告,以及假借医学科普或会议活动等“引流”“带货”、伪造编造变造在职或离退休行业人员视频营销牟利等不法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使得线上问诊成为越来越多患者的选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4.18亿人,占网民整体的37.7%。互联网诊疗给公众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也饱受诟病。比如,网络“医托”精心编织话术陷阱,有人假扮医生贩卖焦虑,有人伪装成“病友”进行情感围猎,目的皆是将患者引流至关联医院或诊所;部分人打着医疗健康科普的旗号,编造剧情打造“网红医生”人设,引流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使健康科普失去原本意义。而某些医疗机构的线下“引流”同样触目惊心,如新华社近日报道的某肛肠医院,整体手术率超90%,随机抽查的125份病历中,113份存在过度医疗违法行为,而虚假宣传、夸大病情是其惯用手段。
医疗行为并非普通的服务行为,它直接关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容不得丝毫差错与随意。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从机构准入、人员执业、诊疗规范、纠纷处理等方面,全方位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无论是假医生、伪科普,还是通过虚假宣传进行引流,都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必须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