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串“6串起售”、奶茶“2杯起购”、包子“25元起购”……经常在餐馆吃饭的消费者,大都遇到过商家的起售门槛。正因为习以为常,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公布的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中,诸如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包子铺“25元起购”开出整改通知,上海虹口区监管部门叫停餐饮店“羊肉串6串起售”“特色生蚝一打起售”的强制规定,江苏张家港奶茶店因“2杯起购”被责令整改,等等。这才让人意识到,设置起售门槛竟然是违法行为。
从法律层面看,设置起售门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而限制起售数量,正是商家诱导甚至强制超量点餐的典型表现。此外,起售门槛还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比如只想简单吃早餐的顾客,可能因“25元起购”被迫凑单;而当顾客一个人面临“2杯起购”的尴尬,要么浪费一杯,要么“灌个水饱”喝两杯,又花钱又闹心。
商家设置起购门槛,往往是为了提高客单价、简化运营流程。在外卖场景下,设置起送门槛或许还能理解为覆盖平台抽成和配送成本,但在堂食、自提等场景中,包子是一屉一屉蒸的,羊肉串是一把一把烤的,无论消费者点1串、6串还是1笼,商家大多通过批量制作满足订单,工作量并无显著差异。当商家的经济理性与法律产生冲突,当起售门槛导致食品浪费时,商业逻辑应当让位于法律效力。
长期以来,由于对起售门槛问题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宣传不够到位,公众对此类行为存在集体性“盲区”。不少商家直到被查才意识到习以为常的操作竟然违法,然而很多消费者压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权一直受到侵害。从这个角度看,监管部门的介入并非“管得过宽”,而是“姗姗来迟”。反食品浪费法已实施多年,线上线下居然还有这么大一个漏洞,说明宣传好落实好反食品浪费法需要再加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