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新闻报道,江西的唐先生为救治身患重症的孩子,需要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此次转运由公立医院的医生帮忙联系了民营救护车,然而800公里的路程竟收费2.8万元,且收费无明细、无发票,费用甚至直接转入了个人账户。事后,唐先生对这笔高额费用提出了质疑。此事一出,便迅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随后不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通报证实,涉事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问题,目前已责令退回费用并暂停相关服务。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医疗急救服务中的乱象,更折射出一个深刻的社会命题:当救死扶伤的救护车成为某些机构牟利的工具,生命的尊严与公平该如何保障?
在生命权面前,市场化逻辑必须让位于公益属性。救护车是紧急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公共服务的延伸,而非纯粹的商业行为。此次事件中,患儿病情危重,患者家属在情急之下被迫接受高额费用,而涉事医院却利用这种“刚需”谋取不正当利益,显然是背离了医疗服务的初衷。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以“市场化”为由抬高急救成本的行为,都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与践踏。
尽管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医疗服务允许合理收费机制,但救护车转运这类涉及生死攸关的紧急需求,其定价必须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此次转运虽使用了ECMO等高端设备,但2.8万元的费用是否经过透明核算?是否存在“趁火打劫”的嫌疑?官方通报虽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违规细节,但其“收费不合理”的结论已表明,某些机构已将生命救援异化为“生意”,这是对公共信任的严重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