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先签保密协议”实在霸道

2025-06-19 06:43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的赵女士乘坐网约车出行时遭到司机猥亵,随后报警,司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6月18日极目新闻)

  此次事件暴露出平台管理的重大漏洞,而更令人愤慨的是平台事后试图用3000元“封口费”掩盖问题。这种“赔偿先签保密协议”的潜规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漠视。当平台将“捂盖子”置于用户权益和社会责任之上时,所谓的“补偿”便成了逃避监管的遮羞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监督批评权,平台以经济补偿为条件限制受害者维权,已涉嫌违法。从道德层面看,受害者赵女士因事件导致重度抑郁,平台却试图用金钱交易消解其痛苦,这种将人身伤害商品化的逻辑,暴露出企业价值观的扭曲。更讽刺的是,就在协议风波未平之际,赵女士再次遭遇司机车内播放不雅视频的骚扰,这恰恰证明平台的“封口式处理”根本无助于解决问题。

  网约车行业近年频发的性骚扰事件表明,唯有公开透明才能倒逼行业整改。2018年滴滴顺风车恶性案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开安全整改情况,通过舆论监督推动了全程录音、一键报警等安全措施的落地。反观此次事件处理,封禁司机账号仅是底线操作,而对系统性风险的回避(如未说明如何避免司机破坏车载监控)暴露出其整改诚意不足。平台若执意掩盖个案,实则是纵容更多“狼司机”潜伏。

  根治网约车安全问题,必须建立“曝光—追责—改进”的闭环机制。首先,监管部门应明令禁止平台以保密协议限制受害者维权,可将此类行为纳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其次,政府层面应强制平台公开年度安全报告,包括性骚扰事件数量、处理结果及预防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防止被封禁司机转投其他平台。

  当平台将“封口费”作为危机管理手段时,实则是将更多潜在受害者置于风险之中。安全不是买卖,责任不能保密。唯有让每起事件晒在阳光下,让个案成为制度优化的契机,才能织就真正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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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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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先签保密协议”实在霸道

2025年06月19日 06:43   来源:广州日报   苑广阔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的赵女士乘坐网约车出行时遭到司机猥亵,随后报警,司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6月18日极目新闻)

  此次事件暴露出平台管理的重大漏洞,而更令人愤慨的是平台事后试图用3000元“封口费”掩盖问题。这种“赔偿先签保密协议”的潜规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漠视。当平台将“捂盖子”置于用户权益和社会责任之上时,所谓的“补偿”便成了逃避监管的遮羞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监督批评权,平台以经济补偿为条件限制受害者维权,已涉嫌违法。从道德层面看,受害者赵女士因事件导致重度抑郁,平台却试图用金钱交易消解其痛苦,这种将人身伤害商品化的逻辑,暴露出企业价值观的扭曲。更讽刺的是,就在协议风波未平之际,赵女士再次遭遇司机车内播放不雅视频的骚扰,这恰恰证明平台的“封口式处理”根本无助于解决问题。

  网约车行业近年频发的性骚扰事件表明,唯有公开透明才能倒逼行业整改。2018年滴滴顺风车恶性案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开安全整改情况,通过舆论监督推动了全程录音、一键报警等安全措施的落地。反观此次事件处理,封禁司机账号仅是底线操作,而对系统性风险的回避(如未说明如何避免司机破坏车载监控)暴露出其整改诚意不足。平台若执意掩盖个案,实则是纵容更多“狼司机”潜伏。

  根治网约车安全问题,必须建立“曝光—追责—改进”的闭环机制。首先,监管部门应明令禁止平台以保密协议限制受害者维权,可将此类行为纳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其次,政府层面应强制平台公开年度安全报告,包括性骚扰事件数量、处理结果及预防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防止被封禁司机转投其他平台。

  当平台将“封口费”作为危机管理手段时,实则是将更多潜在受害者置于风险之中。安全不是买卖,责任不能保密。唯有让每起事件晒在阳光下,让个案成为制度优化的契机,才能织就真正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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