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9日《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关于取消35岁招聘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已有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放宽了年龄限制——山东、新疆、贵州等地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把部分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北京一家国有文化科技企业招聘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相关人士指出,35岁的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易造成就业市场内卷、人才浪费与断层。
一段时间以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成了不少用人单位约定俗成的招聘“硬杠杠”,诸多劳动者因此被挡在就业大门之外。如今,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这方面做出的调整和改变,回应了社会呼声,也让公众看到了这一年龄门槛有所松动的迹象。
客观而言,用人单位为了招聘到更适合的劳动者,需要设定一些条件和门槛,但不分行业、岗位、技能水平等差异化要求,“一刀切”地将应聘者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既不符合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规律,也未必有利于用人单位的发展。比如,有些用人单位的岗位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储备、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要求较高,而这些只有通过劳动者较长时间的工作积累和沉淀才能达到,限定35岁以下很难与此适配;有些行业、岗位需要人才合理流动,进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而35岁就业门槛的存在,让不少劳动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现实中,除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等也不同程度存在。比如,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中明确“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不录用”,甚至有用人单位设置更为苛刻的方言、性格、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这些情况对劳动者来说很不友好,不仅与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悖,影响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也不符合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