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梯需付费?社区医院不该为患者增负

2025-06-12 06:27 来源:光明网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广州一医院就医人员使用电梯单次需付费5元,引发关注。该社区医院告诉媒体,就医人员使用电梯需付费的要求由医院所在的顺谊公寓制定,且收取的相关资金并不归医院所有。当地卫健局也作出回应。

据网传照片,广州市天河区吉山社区医院(简称“吉山社区医院”)所在楼层的索引图上标明:“本电梯供公寓住户及商户免费使用,就医人员使用需付费,单次5元,大堂扫码支付,感谢配合。”加之该医院和有关部门都回应此事,患者要付“电梯费”情况属实。

这意味着部分患者来此就医,除了要负担正常的医药费,还可能有额外费用。虽然该医院处在二楼、三楼,楼层不算高,但对老、残、孕患者来说恐怕要借助电梯上上下下,即便使用电梯付费规则由所在公寓制定,但额外付费发生在就医期间,对医院形象也是不利的。

社区医院被誉为“离群众最近的医院”。表面上看,患者“乘梯付费”问题不在医院,但实际上还是医院没有为患者着想。一方面,在选择办公场地时,没有选择不用电梯或乘电梯免费的场地作为社区医院所在地;另一方面,在和上述公寓协商时,未将患者免费使用电梯纳入,导致患者被歧视。

当地卫健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寓管理方为了避免过多病人使用电梯而影响到正常租户的体验,采取了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方式。但如果有医护人员陪同乘坐电梯,就医人员就不需要承担这笔费用。这表明该社区医院选址不当,由于就医者与公寓租户“争”电梯,故被额外收费。

在现实生活中,付费电梯存在于不少地方,这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后天加装电梯造成的。但患者上医院就医还要支付“电梯费”,可能还是首例。这不仅对吉山社区医院是一种警示,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应吸取教训:方便就医、为患者减负,才能赢得口碑。

令人欣慰的是,该医院就电梯收费一事多次与顺谊公寓管理方协商,“之后医院可能会每年统一给公寓一笔费用,让他们停止现在的收费行为”。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态度。

据报道,该社区医院是一所非政府设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兼具基本医疗、中医特色诊疗、残疾预防、智慧康养等功能,是天河区推进“15分钟优质生活圈”的核心民生工程之一。虽然不是公立医院,但既然纳入核心民生工程,就该做好民生保障,为患者减负。

地方主管部门对医院选址也要加强指导和提醒,莫因选址不当增加患者负担,损害基层医疗服务形象,而要不断强化社区医院服务能力,使其方便患者就医、为大医院减压。另外,涉事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向患者收费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也值得关注。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年巍)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使用电梯需付费?社区医院不该为患者增负

2025年06月12日 06:27   来源:光明网   冯海宁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广州一医院就医人员使用电梯单次需付费5元,引发关注。该社区医院告诉媒体,就医人员使用电梯需付费的要求由医院所在的顺谊公寓制定,且收取的相关资金并不归医院所有。当地卫健局也作出回应。

据网传照片,广州市天河区吉山社区医院(简称“吉山社区医院”)所在楼层的索引图上标明:“本电梯供公寓住户及商户免费使用,就医人员使用需付费,单次5元,大堂扫码支付,感谢配合。”加之该医院和有关部门都回应此事,患者要付“电梯费”情况属实。

这意味着部分患者来此就医,除了要负担正常的医药费,还可能有额外费用。虽然该医院处在二楼、三楼,楼层不算高,但对老、残、孕患者来说恐怕要借助电梯上上下下,即便使用电梯付费规则由所在公寓制定,但额外付费发生在就医期间,对医院形象也是不利的。

社区医院被誉为“离群众最近的医院”。表面上看,患者“乘梯付费”问题不在医院,但实际上还是医院没有为患者着想。一方面,在选择办公场地时,没有选择不用电梯或乘电梯免费的场地作为社区医院所在地;另一方面,在和上述公寓协商时,未将患者免费使用电梯纳入,导致患者被歧视。

当地卫健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寓管理方为了避免过多病人使用电梯而影响到正常租户的体验,采取了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方式。但如果有医护人员陪同乘坐电梯,就医人员就不需要承担这笔费用。这表明该社区医院选址不当,由于就医者与公寓租户“争”电梯,故被额外收费。

在现实生活中,付费电梯存在于不少地方,这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后天加装电梯造成的。但患者上医院就医还要支付“电梯费”,可能还是首例。这不仅对吉山社区医院是一种警示,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应吸取教训:方便就医、为患者减负,才能赢得口碑。

令人欣慰的是,该医院就电梯收费一事多次与顺谊公寓管理方协商,“之后医院可能会每年统一给公寓一笔费用,让他们停止现在的收费行为”。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态度。

据报道,该社区医院是一所非政府设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兼具基本医疗、中医特色诊疗、残疾预防、智慧康养等功能,是天河区推进“15分钟优质生活圈”的核心民生工程之一。虽然不是公立医院,但既然纳入核心民生工程,就该做好民生保障,为患者减负。

地方主管部门对医院选址也要加强指导和提醒,莫因选址不当增加患者负担,损害基层医疗服务形象,而要不断强化社区医院服务能力,使其方便患者就医、为大医院减压。另外,涉事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向患者收费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也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