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科技创新已进入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大科学新阶段,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推动企业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是释放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专设“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一章,从创新组织形式、要素配置效率、激励机制设计等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大中小企业构建协同、高效、开放的创新生态,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科技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动力,企业是推动科技和产业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重要主体。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7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成为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源泉,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也要看到,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求相比,我国企业“从0到1”的基础研究突破较少、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科研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比较缺乏,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市场竞争早已从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向产业链之间的竞争。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加快破除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壁垒,推动企业创新从过去的单打独斗走向联合共创,既是实现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