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展上女童被指衣着暴露,孩子的权益不容流量“绑架”

2025-06-04 07:17 来源:红网

近日,广东中山某动漫展上,两名女童身着紧身暴露服饰参与直播,画面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公众愤怒与反思。主办方在事后做出了紧急制止并要求更换服装。(6月2日 红星新闻)

当儿童被物化为商业工具和流量密码,我们不得不质问:在利益至上的逻辑下,儿童权益究竟还能守住几分底线?

在此次事件中,女童的暴露装扮与直播行为,本质上是想利用萌娃、擦边这两个不相关的词语组合来吸引眼球。而家长则以艺术培养和兴趣展示为借口,默许甚至推动孩子参与其中。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儿童身体的物化,更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在此过程中,儿童会被迫提前进入成人化的名利场,在镜头前学习如何性感、如何讨好,进而失去了本该拥有的天真与自由。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事件绝非孤例。从儿童美妆博主到低龄吃播再到童模直播带货,流量经济越来越多地聚焦在低龄儿童身上。当儿童被迫成为赚钱机器,当他们的价值被简化为点击量与打赏金额,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儿童的童年,更是社会对人性与伦理的敬畏。

在此次事件中,家长的角色尤为突出。他们或因经济压力,或因虚荣心作祟,主动将孩子推向镜头,甚至配合机构进行暴露性装扮。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监护职责,更忽视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尊严与权利。

而涉事机构则以艺术培训为幌子,将儿童置于高强度、成人化的商业活动中,甚至通过“签约费”“分成机制”等手段,利用他们的年龄身份获得流量,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对儿童权益的公然践踏。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环境应充满阳光与尊重,而非被流量与利益异化。此次漫展事件暴露的“啃小”乱象,绝非个案。我们不能放任儿童沦为流量的工具。让儿童回归儿童,让社会回归底线,这应是我们共同的底线与共识。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邓浩)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漫展上女童被指衣着暴露,孩子的权益不容流量“绑架”

2025年06月04日 07:17   来源:红网   李乐

近日,广东中山某动漫展上,两名女童身着紧身暴露服饰参与直播,画面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公众愤怒与反思。主办方在事后做出了紧急制止并要求更换服装。(6月2日 红星新闻)

当儿童被物化为商业工具和流量密码,我们不得不质问:在利益至上的逻辑下,儿童权益究竟还能守住几分底线?

在此次事件中,女童的暴露装扮与直播行为,本质上是想利用萌娃、擦边这两个不相关的词语组合来吸引眼球。而家长则以艺术培养和兴趣展示为借口,默许甚至推动孩子参与其中。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儿童身体的物化,更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在此过程中,儿童会被迫提前进入成人化的名利场,在镜头前学习如何性感、如何讨好,进而失去了本该拥有的天真与自由。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事件绝非孤例。从儿童美妆博主到低龄吃播再到童模直播带货,流量经济越来越多地聚焦在低龄儿童身上。当儿童被迫成为赚钱机器,当他们的价值被简化为点击量与打赏金额,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儿童的童年,更是社会对人性与伦理的敬畏。

在此次事件中,家长的角色尤为突出。他们或因经济压力,或因虚荣心作祟,主动将孩子推向镜头,甚至配合机构进行暴露性装扮。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监护职责,更忽视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尊严与权利。

而涉事机构则以艺术培训为幌子,将儿童置于高强度、成人化的商业活动中,甚至通过“签约费”“分成机制”等手段,利用他们的年龄身份获得流量,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对儿童权益的公然践踏。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环境应充满阳光与尊重,而非被流量与利益异化。此次漫展事件暴露的“啃小”乱象,绝非个案。我们不能放任儿童沦为流量的工具。让儿童回归儿童,让社会回归底线,这应是我们共同的底线与共识。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