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迟到早退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2025-05-30 07:30 来源:红网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将两起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的情况认定为教学事故,一起是迟到1分钟,另一起为提前下课2分钟。这一处理引发了不小的舆论关注,有人质疑管理“过于苛刻”,也有人对学校维护秩序的做法表示支持。但须明确的是:教师迟到、早退确属违规,学校按章处理有制度依据,维护教学秩序需要明确的纪律底线。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是职责要求,不应被简单视为“为难”。

教育教学是一项高度规律性的工作,时间纪律不仅关乎教学进程,更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课堂秩序。学校对教师提出“准时上下课”的要求,是最基本的职业规范。制度不可能因“只迟到一分钟”“只早退两分钟”就失效,一分钟不长,但如果教师都视此为无伤大雅,管理的底线就会被冲击,正常秩序也将变得难以维系。正如该校工作人员所言:“如果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不就乱了吗?”这不是夸大其词,而是强调规范的约束力需要在细节中体现。

且这样的处罚也并不是空口无凭,该校依据自身修订后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作出处理,且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并非过度上纲上线。在各类高校管理制度中,教师迟到、早退等教学违纪行为,常被界定为一般教学事故。虽然并无全国统一标准,但大多数高校依据自身章程制定相应规定,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管理惯例。从这个角度看,学校的处理有据可依,流程上也并无明显问题。

对任课教师而言,遵守时间、规范教学不仅是制度层面的义务,更是职业精神的体现。课堂教学不仅是知识传授,更关乎学生的学习体验和节奏感。更重要的是,教师行为具有示范意义,时间观念的松懈,会无形中传递松散的信号。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自然有责任在制度上对这种不良苗头予以规范和纠正。

当然,在强调制度执行力的同时,也应看到情理因素的存在。如果教师迟到、早退有客观原因,非主观故意,或属首次发生,学校在处理时可结合具体情境作出更为合情合理的判断。同时,也可以建立畅通的申诉机制,保障教师的表达权、申诉权,使制度既有刚性,也不失温度。这并不是为了“网开一面”,而是让纪律真正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教师肩负教书育人之责,理应成为遵守规则的表率。教育不能没有规矩,教学不能失去标准。舆论在关注制度弹性的同时,也应正视教师在教育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尊重教师,不意味着放松对其职责的要求;理解教师,也不能成为忽视规范的理由。

在明确底线、保障公平的基础上适当体现人文关怀,才能让教育管理真正实现“有序”与“有温度”的统一。但无论如何,纪律不能被舆情随意撼动。迟到一分钟也属违规,按规处理方显公正。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更是对教师职业本身的尊重。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臧梦雅)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教师迟到早退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2025年05月30日 07:30   来源:红网   那洺赫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将两起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的情况认定为教学事故,一起是迟到1分钟,另一起为提前下课2分钟。这一处理引发了不小的舆论关注,有人质疑管理“过于苛刻”,也有人对学校维护秩序的做法表示支持。但须明确的是:教师迟到、早退确属违规,学校按章处理有制度依据,维护教学秩序需要明确的纪律底线。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是职责要求,不应被简单视为“为难”。

教育教学是一项高度规律性的工作,时间纪律不仅关乎教学进程,更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课堂秩序。学校对教师提出“准时上下课”的要求,是最基本的职业规范。制度不可能因“只迟到一分钟”“只早退两分钟”就失效,一分钟不长,但如果教师都视此为无伤大雅,管理的底线就会被冲击,正常秩序也将变得难以维系。正如该校工作人员所言:“如果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不就乱了吗?”这不是夸大其词,而是强调规范的约束力需要在细节中体现。

且这样的处罚也并不是空口无凭,该校依据自身修订后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作出处理,且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并非过度上纲上线。在各类高校管理制度中,教师迟到、早退等教学违纪行为,常被界定为一般教学事故。虽然并无全国统一标准,但大多数高校依据自身章程制定相应规定,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管理惯例。从这个角度看,学校的处理有据可依,流程上也并无明显问题。

对任课教师而言,遵守时间、规范教学不仅是制度层面的义务,更是职业精神的体现。课堂教学不仅是知识传授,更关乎学生的学习体验和节奏感。更重要的是,教师行为具有示范意义,时间观念的松懈,会无形中传递松散的信号。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自然有责任在制度上对这种不良苗头予以规范和纠正。

当然,在强调制度执行力的同时,也应看到情理因素的存在。如果教师迟到、早退有客观原因,非主观故意,或属首次发生,学校在处理时可结合具体情境作出更为合情合理的判断。同时,也可以建立畅通的申诉机制,保障教师的表达权、申诉权,使制度既有刚性,也不失温度。这并不是为了“网开一面”,而是让纪律真正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教师肩负教书育人之责,理应成为遵守规则的表率。教育不能没有规矩,教学不能失去标准。舆论在关注制度弹性的同时,也应正视教师在教育体系中的核心角色。尊重教师,不意味着放松对其职责的要求;理解教师,也不能成为忽视规范的理由。

在明确底线、保障公平的基础上适当体现人文关怀,才能让教育管理真正实现“有序”与“有温度”的统一。但无论如何,纪律不能被舆情随意撼动。迟到一分钟也属违规,按规处理方显公正。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更是对教师职业本身的尊重。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