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桩悲剧击碎了杭州西湖的平静:34岁男子罗某荣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多次朝湖面瞄准射击,一只雄性鸳鸯惨遭射杀。有目击者表示,事发后,另外两只鸳鸯一直围绕着被打死的同伴,不断用喙轻啄它的身体,似乎在努力唤醒它。
鸟犹如此,情何以堪!
“尽日无人看微雨,鸳鸯相对浴红衣。”在文化意义上,鸳鸯是美好爱情的象征,而杭州西湖也被称为“爱情之湖”,留下了太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在生态意义上,鸟类是城市的精灵,是大自然的使者,每一次蹁跹而舞,都是青山绿水的注脚。将“人间美好”变成“城市之殇”,于心何忍?据官方通报,罗某荣还试图打捞,后因鸳鸯死亡漂远作罢,其内心该是多么的扭曲,对生命又是何等的冷漠?
更不必说,鸳鸯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尊重生命,做个人吧。”“一定要严惩!”……目前,多部门已迅速介入调查,罗某荣所要面对的,恐怕不仅是舆论的强烈谴责。
人类的城市,也是动物的家园。随着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或是成群结队,或是“花式带娃”,多种珍稀野生动物频频“出镜”,“海陆空”一样都不落。与此同时,一些蓄意伤害、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新闻不时冲上热搜,让大自然之美蒙尘。就在上个月,媒体报道称,成都两男子用弹弓打死“三有”保护动物小鸊鷉,现场游客呵斥制止时,涉事男子辩称“只是开玩笑”,随后迅速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