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在西南某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里,公证窗口张贴的付款二维码竟是个人账户,而非财政公共账户。
原来,该地公证处没有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公共账户,而是一直通过原八级职员李某某的个人账户收费,后续再以市司法局的名义存入国库。李某某的这门“生意”,一干就是六年光景。8500多件公证业务,被贪污截留85万余元,收受好处费23万余元。触目惊心的案情不由得让人慨叹,窗口之腐,竟然恶劣到这个地步。
震惊之余,追问有二。一则,六年之腐,为何全过程监管均告失守?通常来说,贪腐者总是要用一些道具、方法来遮掩行迹的。比如,腐败分子隐藏在幕后,用市场化、民事化手段间接敛财,这叫“隐身衣”。然而,偌大的公证处以一位职员的个人账户作为收费账户,李某某甚至没穿什么“隐身衣”,就当着众人的面玩起移花接木的“障眼法”,真可谓明火执仗、肆无忌惮。在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追责问责的同时,有必要反思,如何加强对公证法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让“蝇贪蚁腐”无处遁形。
二则,服务窗口成了个别人敛财的宝地,这让人不由得要问:这样的窗口服务,体验感能好吗?事发地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个别窗口存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群众办事遭遇“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一百次窗口服务换来的认可,可能不敌一次撞“门”带来的伤害,这个“为民服务账本”很容易算清楚。要通过“一案一整改”,统筹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推动窗口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暖心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