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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确认,某品牌旗下食品经营门店22人的健康证系伪造。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涉事单位、个人,立案调查处理,同时将对其办理假健康证中,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3月16日 九派新闻)
常言道:“病从口入”,人体的疾病多由食物传染,食品卫生自然需要格外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总店长魏某表示,“为了图方便省事,便通过不正当渠道,为各门店员工办理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店长通过不正当渠道办理假证无疑是对门店员工身体状况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顾客健康的不负责任。抱着如此侥幸的心态经营企业是万万不可取的,试问是否想过“耍小聪明”办假证带来的后果?若是由此造成消费者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是否会及时承担责任?
健康证造假并非企业单方面能够完成的流程,其中起作用的还有证件伪造及销售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和销售假证件的团伙往往只图眼前利益,不顾法律规定,与毫无责任心的商家“狼狈为奸”,钻法律空子,最终也会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行业信任危机等一系列后果。
事实上,健康证造假问题绝非个例。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消费市场秩序违规违约现象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因150余骑手使用假健康证注册,一外卖平台被认定虚假宣传、欺瞒误导消费者,罚没10万元。对于品牌而言,证件造假会使其与顾客之间产生信任危机,企业形象受损,最终被诚信品牌所取代;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老顾客都会在内心产生隔阂,新顾客难以光顾,回头客也不再回头;对于食品行业来讲,造假买卖证件若形成“一条龙”链条,将导致恶性循环,使整个行业难以良性运转。
值此“3·15”之际,面对健康证造假问题,品牌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责无旁贷。只有全社会各主体都真正重视起食品安全与健康问题,齐心协力共同抵制造假、支持诚信企业做大做强,让食品行业实现行稳致远,消费者的健康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