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存
[摘 要] 新时代以来,国家推进文化管理机构全面深化改革,组织结构与职能设计不断优化,文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从历史延续和国家需求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文化管理机构变革的需求动因。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和职能优化提升了文化治理的整体效能、重塑了市场主体与管理机构的协同关系、提高了党的意识形态领导能力,未来还需在整合机构职能、优化权责体系、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 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变革;组织协同;职能优化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453(2025)01-0012-09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具体步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多领域的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进一步推动各领域改革。所以,调整党和政府文化管理组织,不断优化文化管理机构 职能,成为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备受学界关注,但是对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和职能变迁的专门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基于制度主义理论视角,回顾新时代以来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历程,集中从机构变革演化入手,剖析机构改革的特点与内在逻辑,并对文化治理未来趋势进行判断与展望。
一、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调整与职能优化的需求动因
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改革是文化体制变革的外显,所蕴含的内在逻辑不仅与当下的治理需求密切相关,更受到历史制度演进过程的深刻影响。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作为一种理论框架,“关注政治生活所蕴含的结构特性、历史情景和因果机制,从权力关系、时序要素、制度变迁、观念分析四重路径进行理论建构和方法创新”。[1]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从国家战略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环境变化等方面探析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内在逻辑与时代需求动因。
(一)历史延续中文化管理机构的传统分工
新时代的文化强国建设,不仅是夯实大国文化竞争和制度竞争的软实力象征,更是国家发展、文化认同和社会凝聚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2]新时代以来,文化领域发生的诸多新变化新趋势,对我们国家的文化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文化管理机构改革不仅是调整过去的文化治理体制机制,更是为了适应新的国家发展战略、社会需求以及全球化冲击背景下的文化变革。
从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文化管理机构已历经多次重要调整与优化。国务院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和2008年对党和国家机构进行了六次大规模调整,文化管理机构也几经重组与变迁。2008年机构改革之后,国家文化管理机构呈现出以当时的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为核心的基本格局。尽管历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但面对急剧变化的新发展环境,仍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不同文化管理机构之间协调性欠缺。由于文化管理部门间事权划分模糊,导致政府文化管理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共享不足等问题。横向上看,当时的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三个核心部门职能存在一定交叉,部门之间缺乏一定的有机协调和衔接,容易造成管理上一定程度的低效与冲突。纵向上看,各层级政府或文化部门上下级之间存在职权多头管理、协调不畅等问题。二是文化管理机构职能转变滞后。党的十八大之前,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分属于当时的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多个部门,不可避免造成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缺位与越位等问题。传统的文化管理模式过于行政化,缺乏以服务为导向的现代管理理念,“大包大揽”发展模式、“管办不分”问题仍然存在,文化管理机构职能转变滞后,导致其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文化市场环境。三是文化管理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现代文化产业飞速发展,数字技术带来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文化管理机构的创新能力未能跟上文化业态和生态创新的变革步伐。以互联网+文化、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为代表的新业态快速崛起,文化管理机构在应对这些新兴领域的规范与管理时,跨界融合的整体思维缺乏和新兴行业认知滞后导致文化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发挥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和资源整合的应有作用,影响了新兴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与传统文化行业数字化调适变革。
(二)新时代文化治理变革的国家需求
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化,顺应了社会转型发展和文化治理变革的内在需求,是文化领域主动适应国家战略调整和发展目标的自主自觉实践,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目标的具体步骤和探索。
1.适应国家战略调整的根本需求
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精神需求日益提高,文化需求呈现出多样性、个性化等特征,文化对人民美好生活的支撑作用不断凸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是对新时代社会环境变化和国家建设目标的深刻回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构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注重系统集成发挥治理效能。[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从制度层面推动文化发展与繁荣,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成为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支撑。文化治理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模式需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断调整组织结构和优化管理职能,推动文化治理系统性、协同性和高效性变革,确保文化管理机构能够在现代化治理框架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此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到2035年要“建成文化强国”,改革文化管理机构就是适应治理现代化要求的主动作为,也是建成文化强国、发展繁荣中华文化的制度性保障。
2.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
文化管理机构改革,是在党和国家机构整体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其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深刻体现了对政府职能转变的适应性转型。新时代以来,国家更加注重建设服务型政府,强调“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政府要“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智慧监管”,[4]以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文化管理机构改革正是这一治理逻辑在文化管理领域的具体实践。文化管理的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使文化管理机构更加注重为文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审批流程简化、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优化,都反映了文化管理职能转变对服务效能提升的追求。此外,进一步理顺了文化管理领域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通过下放事务性职能,将部分文化资源配置和公共文化服务具体职能交由市场主体承担,提升了文化治理的灵活性与效率。
3.适应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深度变革要求
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迅猛发展的新兴信息技术深度重塑文化生态,文化数字化趋势日益凸显。文化管理机构的改革体现了对社会环境变化的适应性逻辑,通过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回应了社会环境变化对文化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市场在文化发展中的作用愈发凸显,文化已经从传统的公共服务领域拓展为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性领域。文化管理机构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引入市场化机制,激发文化市场主体的活力,体现了文化管理对市场需求的敏感性和适应性。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使文化与技术深度融合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5G、区块链、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手段重塑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的形态,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表现出对这一技术驱动的文化变革的前瞻性适应。文化数字化趋势推动了文化管理机构的现代化转型,线上文化消费和文化生产数字化发展,改变了文化产品的供需结构和传统文化生产模式,文化与科技、经济、旅游、教育等多个领域的互动日益增强,文化新业态层出不穷。文化管理机构通过整合技术资源与管理手段,增强对文化数字化发展的规范与引导,政府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重塑成为必然趋势。
二、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变革的历史脉络和实践成效
新时代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的两轮改革,文化管理机构也发生了深刻而系统的变迁,这些变革不仅反映了党和国家文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整,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趋向和新要求。通过梳理国家层面文化管理机构的变迁、分析地方文化管理机构设置的特色实践,能更好地揭示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历程与成效。
(一)国家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的历史脉络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目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有能力的有限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行动。文化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领域,适度调整和优化文化管理机构职能,就成为适应新时代文化发展战略的内在治理诉求。
新时代以来,我国文化管理机构发生了一些比较大的变革。首先,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基于“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这一目标,[5]整合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新组建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这轮重组改革提升了广播影视与出版行业的协调管理能力,实现了行业资源优化配置,“在中央层次上形成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两个文化管理机构,初步实现了文化管理的‘大部门制’”。[6]此外,伴随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为有效加强党和国家对信息化的有力领导,2014年,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其次,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7]文化管理机构在这一基本原则下也迎来了重要变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事机构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同时,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同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二是重组原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将文化和旅游部门整合为文化和旅游部,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促进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了文化与旅游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协同性。三是重新拆分前一轮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将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进一步明确了广播电视与新闻出版的管理边界,使得广播电视的监管更加集中化、专业化。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四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启动,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和完善体制机制及机构职责。相较而言,文化管理机构组织与职能未发生明显变化,组织架构与职能配置基本稳定,只是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由“调整优化”向“深化落实”转变,更加关注制度执行与治理效能提升。同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及“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涉及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调整及完善,这一战略导向对文化管理领域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阶段性目标的完成,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构与文化大部制改革既在实践上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又在理论上具有逻辑互洽性。”[8]未来的文化管理机构改革也应当厘清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促进二者协同推进。新时代以来,文化管理机构的系列变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例如,原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合并重组后,如何协调两者间的资源分配与发展重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新闻出版署分立后,如何保持管理职能的高效协同,仍是未来改革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地方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的探索实践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国家层面文化管理机构趋于稳定,未再发生显著变革,但部分省份在文化管理机构改革上“因地制宜”地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这些改革实践展现了地方政府文化管理的灵活性与创新性,也为构建符合新时代文化治理需求的管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借鉴。地方机构改革是“推进党和地方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与完善地方机构职能体系的关键”。[9]通过梳理天津、上海、浙江、安徽、海南等代表性地区文化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的现状),可以发现天津市、上海市和安徽省整合了文化与旅游部门,同时加挂广播电视局的牌子,浙江省则直接成立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方面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使文化“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势必会推动文化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广播电视与文化产业发展、旅游资源整合具有天然的关联性,这种“一体化”管理架构更能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综合利用,提升文化管理的整体效能。
在地方机构改革实践中,“有的省份改革力度更大,比如海南省一直是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一个机构”,[10]统筹规划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融合发展。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文化不仅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吸引国际投资和创意人才的重要资源。2020年6月,国家明确提出在海南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南承担着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对外文化贸易繁荣发展重任,更需要“利用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优势,推动海南文创产业快速发展”,[11]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业态。高度整合的机构设置体现了海南省对文化资源统筹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契合了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战略需求。
(三)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历史性成效
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改革在组织架构与职能配置上经历了系统性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党的文化领导权,党的领导和决策权得到落实,有效提升了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改革举措既是对文化治理新需求的主动回应,也彰显了国家在文化领域推动综合性、协同性治理的战略意图。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的过程,不仅是行政体系内部权责调整的技术性操作,更是治理理念的转化和治理模式的重塑,这一系列变革在提升文化治理效能、重塑市场主体与管理机构关系、深化党的意识形态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机构重组提升了文化治理的整体效能
首先,文化管理机构重组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和明确职能分工,显著减少了部门间职责交叠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文化管理效率提升奠定了基础。“大部制”的建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策执行中的协调难题,推动了跨部门协同效应的形成,使得文化管理体系更加高效、集约。其次,文化管理机构重组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以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为例,通过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产业协同融合,实现了文化内容与旅游场景有机结合,既有效拓展了文化传播载体,也促进了旅游产业内涵式发展,很好地实现了“以文彰旅,以旅彰文”的价值目标。最后,文化管理机构重组为文化新业态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整合资源文化管理机构可以更加精准、灵活地支持和管理数字文化、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领域发展,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2.职能转变重塑了市场主体与管理机构的协同关系
文化管理机构通过职能调整与优化,逐渐从传统的监管型角色向服务型角色转变,“管文化”与“办文化”的边界更加清晰,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深化和治理理念转换。文化管理机构不再仅仅扮演政策执行者和市场监督者的角色,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政策支持、资源协调和服务创新,“促进文旅资源配置市场化,文旅资源产权清晰化,提升资源使用效率”,[12]为文化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从而契合了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为市场主体的成长创造了更加友好的环境。通过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增强了文化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也促进了文化产业的结构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此外,从治理理论看,文化管理机构职能转变推动了文化市场主体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将分散的社会力量与政策资源连接起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文化治理格局,这种多元协同模式为文化治理体系注入了更大的弹性与活力。
3.强化了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
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特别重申并强调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通过机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完善,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一方面,中宣部承担新闻出版署的相关职责,并统一管理电影工作。相关机构和职能的优化调整,增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性与一致性。另一方面,在全球化和数字化迅猛发展背景下,中宣部直接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能够更及时地应对舆论环境和舆论生态新变化新趋势,有效规避舆论领域风险和突发舆情,有利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组织变革的整体特质和发展趋向
新时代我国的文化治理变革,通过组织架构重组与职能再配置,回应了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挑战,也深刻体现了新时代文化治理从“零散化”向“系统化”、从“行政主导”向“多元协同”的转型路径,呈现出了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的时代特征,也揭示了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内在机理与实践价值。
(一)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优化的特征
文化管理机构改革实现了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与职能边界的重新定义,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征。组织调整与职能优化不仅是文化制度变革的外在彰显,也是文化制度现代化转型的内在需求。通过横向整合多部门职能与纵向优化管理链条,提高文化管理的整体性与协调性;借助凸显服务化管理理念与应用现代化工具手段优化职能,以更灵活、高效的方式适应文化业态创新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需求。
文化管理组织调整呈现出宏观性、融合性、综合性特征。一是强化党在文化发展与管理领域的领导权。新闻出版、电影工作等方面管理职责归口调整强化了党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了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力,为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二是深化“大部制”改革推动跨领域资源整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建、部分省份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的成立,打破了传统部门间条块分割,通过跨领域整合与统筹资源,形成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推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的协调发展。三是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相结合。新时代文化管理机构组织调整既体现了国家层面的战略设计,也鼓励地方因地制宜进行创新。海南省旅游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一体化”管理,以及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的设立,既保证了改革方向的一致性,又增强了灵活性和地方适应性。
文化管理机构职能优化呈现出服务化、市场化的鲜明特征。这两轮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文化管理职能,“以转变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13]服务化是文化管理职能优化的重要体现,进入新时代,随着执政理念的更新,文化管理机构更加强调服务职能,更加注重满足文化产业主体和公众的实际需求。权力下放是职能优化的重要方向,改革强调下放更多的事务性职能给直属企事业单位、地方文化部门和行业协会等,通过简政放权文化主体,进一步缓解了中央文化管理机构的事务性负担,并推动文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市场化是职能优化的重要手段,既强化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导向,通过政策引导和规范监管,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又进一步增强文化管理机构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
(二)文化管理机构组织变革的未来趋势
新时代以来,文化管理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文化治理效能。随着社会演化发展和技术变革带来的文化生态调整,文化治理面临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文化管理机构和职能调整变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1.以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大部制”改革
随着新兴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文化与科技、旅游、媒介、产业等融合不断加深,跨领域融合成为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单一部门的文化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文化管理逐步从传统的分行业管理走向跨领域融合规制。文化“大部制”改革的核心逻辑是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打破传统行业部门界限,实现文化资源的高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促进文化管理协同与高效,以适应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新时代以来,文化“大部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分行业管理模式仍未完全打破,部分文化领域管理协同性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机构整合方面先行先试,天津、上海、浙江、安徽已实现文化、旅游、广电等部门整合,海南更是将文化、旅游、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合并为一个机构,这些地方实践的有益探索仍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规划与安排。未来仍需进一步推动文化“大部制”改革,坚持并深化党的领导,借鉴有关国家文化管理经验,实现文化综合性治理。“在英国主要的文化管理机构是文化传媒体育部,包含了服装、园林、建筑、工艺、旅游、体育、媒体通信、出版、公共文化(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艺术等部门,范围远大于我国目前的‘小文化’管理。”[14]未来,我国的文化“大部制”改革应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传媒、体育等领域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机构整合和职能协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制绝不是部门越大越好,更不是机构设置越少越好”,[15]应当以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基础,结合部门间的协同性和科学分工,审慎整合文化管理机构。
2.在党的领导下优化权责体系
文化治理所蕴含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党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全面领导的必然性,这对于推动文化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大部制”改革主要体现的是政府部门间的优化重组,本质上调整的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但在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背景下,优化权责体系,既是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保障。未来文化管理机构改革,可借鉴其他部门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合署办公的有益经验,立足于顶层设计,理顺文化管理的权责关系体系,实现不同部门既分工又协调,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
3.以协同创新推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与文化“大部制”有机结合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批经营性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文化事业单位已转企改制为国有文化企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载体也由过去以事业单位为主向以企业为主转变,文化事业宏观管理的微观基础发生转变。”[16]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全面深化文化管理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布置了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任务。一直以来,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文化“大部制”改革往往独立推进,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体现在“资产”管理与“业务”管理“都具有在‘管文化’的目标范畴内相同的管理对象,即文化企业”。[17]推动两者有机结合,能够更有效地实现文化资源统筹管理与科学配置,进一步促进文化高质量发展。当前,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主管主办部门、出资人代表机构与企业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中央和地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在设计上存在一定差异,缺乏统一的制度标准。未来,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方向不仅要符合自身的治理逻辑,还需主动回应文化“大部制”改革趋势。如果自行建立一个单独的管理系统,而没有响应文化“大部制”改革趋势,不但难以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目标,可能还会与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叠加,造成新的管理无序和混乱的局面。
[作者简介] 高宏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创新工程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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