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发布消息,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月23日起施行,其中,“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
据介绍,新的《管理规范》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单次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也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乡厨在泸州市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管理规范》列举的野生菌、四季豆等,确实属于危险性较高的食材。野生菌种类繁多,仅已知有毒的就达数百种,很多地方每年都有蘑菇中毒的案例发生,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哪种野生蘑菇有无毒性;长芽土豆实际上已经发生霉变,中毒发病率也很高;新鲜生黄花的主要毒素是秋水仙碱,若烹饪不当,很容易中招;至于四季豆中毒更不待言,不少人都有过惨痛的经历。
这些其实都是生活常识,平时也总会有人语重心长地提醒,以防出事。地方管理部门在治理农村聚餐的相关文件中专条纳入,且采用禁止性的“不得”字样,是对这些食材危害性的格外强调,这也体现了政府对老百姓食品安全的重视。
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很多,乱乱哄哄,食品安全确实堪忧,若在食材把控上也不甚在意,往往会酿成祸患。从媒体报道看,不少地方都曾出现过农村聚餐中毒的事件,令人痛心。从食材方面介入,加强农村聚餐监管,也属于一种源头管理,值得肯定。
不过,仅靠一纸禁令就想管住四季豆、管好农村集体聚餐,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农村聚餐之所以难管,关键在于“口子”太多,很难完全采取封堵的方法规避所有风险。四季豆等食材不仅易得,来源渠道也十分繁杂,没法设卡拦截,“不得”云云,很难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