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紫领”人才成长开辟绿色通道

2025-01-14 07:12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发布的《新质生产力应用型人才就业趋势报告》显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速度加快和智能制造业蓬勃发展,未来十年“紫领”人才总需求将保持增长态势,到2035年或超3100万人。(1月13日《科技日报》)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意义的因素。在人机共生的新时代,制造业如何找准新质生产力的“人才坐标”,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要话题。在此背景下,“紫领”人才正在成为业内认可的新概念。所谓“紫领”,是介于传统“蓝领”和“白领”之间的特殊职业群体,存在于智能制造业的班组长、技术员和质检员等岗位,既拥有较高的操作技能,又具备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简言之,“紫领”人才应当是适应数智化新发展阶段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从当前来看,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紫领”人才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在一些企业中,以“紫领”人才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应用型人才,已经在技术创新和生产流程优化中发挥关键作用,成为推动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

  可以预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的深入发展,“紫领”人才需求将持续增长。多方合力促进“紫领”人才的茁壮成长,也是为推动我国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提供强劲动力。教育要与时俱进,打破学科壁垒,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推动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开设更多与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相关的专业课程、实训基地,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锻炼实践能力。企业要强化人才战略,加大培训投入,通过师徒制、内部培训、项目实践等方式,鼓励员工参与技术研发与创新项目,为其铺就成长道路。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提升“紫领”人才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武晓娟)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为“紫领”人才成长开辟绿色通道

2025年01月14日 07:12   来源:广州日报   皇甫思逸

  近日发布的《新质生产力应用型人才就业趋势报告》显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速度加快和智能制造业蓬勃发展,未来十年“紫领”人才总需求将保持增长态势,到2035年或超3100万人。(1月13日《科技日报》)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意义的因素。在人机共生的新时代,制造业如何找准新质生产力的“人才坐标”,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要话题。在此背景下,“紫领”人才正在成为业内认可的新概念。所谓“紫领”,是介于传统“蓝领”和“白领”之间的特殊职业群体,存在于智能制造业的班组长、技术员和质检员等岗位,既拥有较高的操作技能,又具备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简言之,“紫领”人才应当是适应数智化新发展阶段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从当前来看,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紫领”人才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在一些企业中,以“紫领”人才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应用型人才,已经在技术创新和生产流程优化中发挥关键作用,成为推动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

  可以预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的深入发展,“紫领”人才需求将持续增长。多方合力促进“紫领”人才的茁壮成长,也是为推动我国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提供强劲动力。教育要与时俱进,打破学科壁垒,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推动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开设更多与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相关的专业课程、实训基地,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锻炼实践能力。企业要强化人才战略,加大培训投入,通过师徒制、内部培训、项目实践等方式,鼓励员工参与技术研发与创新项目,为其铺就成长道路。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提升“紫领”人才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