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尽精微”,亦需“放眼量”

2024-11-28 08:14 来源:光明日报

  文以载道,言贵有物。从古代先哲的至理名言到现代学人的学术著作,从优美的文学作品到普通的家常对话,语言文字始终肩负着传递真理、抒发情感、启迪思考、文明交流的重任。改进文风,最基本的要求是做到言之有物,让我们的交流与表达真正具有价值和意义。

  言之有物,既需要我们将目光投向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等宏大主题;又要深入基层,关切百姓所急所盼等细微之处,捕捉那些平凡而真实的人间烟火,正所谓“致广大而尽精微”。唐代诗人白居易倡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卖炭翁》中,他细腻描绘了底层百姓的苦难生活;在《观刈麦》里,他描写的“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画面,生动展现了农民在烈日下的辛苦付出。把“国之大者”与民生小事紧密结合,写出的文章才能有温度有神采。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言之有物之“物”,时刻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里。这提示着我们“风物长宜放眼量”,文章的写作不能局限于一时之景、一事之态。虽然社会热点、时事动态抓人眼球,但倘若写文章仅着眼于当下的现象,文章便会如昙花一现,生发不出长久价值。只有端起历史的望远镜,把目光放长远,才能不畏浮云、披沙拣金。当前,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字应用层出不穷,这要求广大研究者敏锐地捕捉变化、研判趋势、拿出对策,引导公众以开放的心态迎接未来挑战。

  在文章写作中,我们常常陷入“就事论事”的怪圈。事实上,改文风需要我们把握好历史和现实、整体与部分、全局和一域等关系。言之有物,也需要我们以整体观观照事物,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来龙去脉、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探寻事物的运行规律,从而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

  (作者:邓智团,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研究会副会长)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邓浩)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既要“尽精微”,亦需“放眼量”

2024年11月28日 08:14   来源:光明日报   邓智团

  文以载道,言贵有物。从古代先哲的至理名言到现代学人的学术著作,从优美的文学作品到普通的家常对话,语言文字始终肩负着传递真理、抒发情感、启迪思考、文明交流的重任。改进文风,最基本的要求是做到言之有物,让我们的交流与表达真正具有价值和意义。

  言之有物,既需要我们将目光投向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等宏大主题;又要深入基层,关切百姓所急所盼等细微之处,捕捉那些平凡而真实的人间烟火,正所谓“致广大而尽精微”。唐代诗人白居易倡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卖炭翁》中,他细腻描绘了底层百姓的苦难生活;在《观刈麦》里,他描写的“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画面,生动展现了农民在烈日下的辛苦付出。把“国之大者”与民生小事紧密结合,写出的文章才能有温度有神采。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言之有物之“物”,时刻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里。这提示着我们“风物长宜放眼量”,文章的写作不能局限于一时之景、一事之态。虽然社会热点、时事动态抓人眼球,但倘若写文章仅着眼于当下的现象,文章便会如昙花一现,生发不出长久价值。只有端起历史的望远镜,把目光放长远,才能不畏浮云、披沙拣金。当前,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字应用层出不穷,这要求广大研究者敏锐地捕捉变化、研判趋势、拿出对策,引导公众以开放的心态迎接未来挑战。

  在文章写作中,我们常常陷入“就事论事”的怪圈。事实上,改文风需要我们把握好历史和现实、整体与部分、全局和一域等关系。言之有物,也需要我们以整体观观照事物,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来龙去脉、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探寻事物的运行规律,从而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

  (作者:邓智团,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邓浩)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