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09-09 07:0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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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年09月09日 07:04   来源:南方日报   李义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了具体部署,彰显基层社会治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行稳致远。《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

  “枫桥经验”是建国初期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社会治理方式。几十年来,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经过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如北京市的“接诉即办”、四川成都武侯区“信托制”解纷工作法、青海海东市服务“拉面经济”的跨域矛盾纠纷调解法、广东潮州市创造性地提出“茶文化六步调解法”等,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出的旺盛生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也是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基石的重要方法。新时代新征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社会治理为人民、社会治理靠人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具体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稳步推进智慧村居建设、社会资源整合,强化基层治理服务意识,逐步形成“一核双驱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即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以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为双驱动力,构建在“1+6+N”工作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综治和社会力量)基础上最大程度发挥多元力量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核——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建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社会治理根本在人,核心在党。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党建共商、事务共管、难题共解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二是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辖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等,符合条件的成立党支部,不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根据实际成立联合党支部,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各方力量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三是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下沉。

  双驱——发挥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双驱动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是新时代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

  坚持人民至上,用精细化服务驱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一是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城乡人口流动的频繁,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及时增加老年服务内容,适当增加医疗保健和老年护理服务,提升社区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二是提升精准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服务水平。共建智慧社区,打破壁垒以共享数字数据,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三是加强监督评估,随时监控社会治理和服务各流程各环节,及时反馈信息并进行优化整改。

  利用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智能化成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技术密码”。如“智慧村居”综合管理平台、“掌上办事”APP实现政务服务的线上办理,智能安防系统实现社会治理的可视化和智能化,增强社会治理韧性。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使社区的网格化管理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接下来,要整合各种平台、终端,建立大数据中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同时加大投入,确保信息化建设持续迭代优化。

  多元——构建在“1+6+N”工作体系基础上最大程度发挥多元力量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是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工作部的职能作用,整合和统筹各方力量,指导和监管各类组织,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信访工作做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全流程法治化;强化“12345”“110”等市民热线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既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又要吸纳优秀人员,形成社会治理队伍在学历、年龄等方面的合理梯度;通过提升待遇、个人发展、职业前景等综合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专业人才发展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社区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业务交流;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引导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自我学习、提高和成长。

  四是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家庭自治、家庭互助等方式,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和问题,减轻基层治理负担;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形成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合力。

  五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规范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政府部门要从经费支持、后勤保障、配套设施等方面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着重培育壮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专业化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打造本土化知名社会组织品牌。

  作者系广东开放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本文系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委托课题(2024-W-0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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