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作出规范,引发业内关注。
从服务企业发展,到反映行业诉求,从化解矛盾纠纷,到加强行业自律……作为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行业协会商会既了解企业,又熟悉政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作用更加显著。
收费不是目的,服务才是本位。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方案,要求通过机构、职能、资产等五个方面的分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但在现实中,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依附权力的惯性尚未彻底扭转,加之生存能力不足、培育扶持力度不够,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收费乱象屡禁难止:有的会费标准档次过多,有买卖职位之嫌;有的会费名目繁多、标准过高;有的强制提供赞助、捐赠,只收费不服务;有的以评选评奖之名,大肆收费敛财……对于这些“吃相难看”的做派,为了“花钱买平安”,部分企业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
再举个直观的例子。几年前,国务院督查组实地走访时发现,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共向100余家行业协会缴纳费用500多万元,让人瞠目结舌。以上种种,往小了看,是蚕食企业利润,往大了看,是破坏市场秩序,侵蚀营商环境。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对乱收费、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此番以“可对照、可操作、可预期”的思路,提供清晰指引和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无疑很有必要。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主要包括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指南》就此分门别类,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边界,顺应各方期待。如在会费方面,提出行业协会商会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要求做好收费公示,禁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刹住“搭车”收费歪风,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在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指南》着墨甚多,按照业务类型逐条梳理,总结提炼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归纳整理“易错点”,这样的主动靠前一步,有利于强化合规意识,提升监管效能。
让新规不折不扣落地,同样有赖于多元治理机制。除了突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南》还强调外部监督。比如,提出经营主体和个人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各级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平台等进行投诉举报。再如,专列一章细致说明违规处理的各种情形,以法治思维釜底抽薪。日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始施行,配套工作规则的制定也提上了日程,不妨将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纳入其中。
信任源于透明,合规才有合力。唯有让每一笔费用都有规可依、有迹可循,行业协会商会才能更好发挥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大展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