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旨在进一步完善上市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引导上市保险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上市保险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
在笔者看来,新规有望重塑上市险企估值,这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
其一,新规有助于投资者更科学地评估上市险企的投资价值。
一直以来,投资收益率、综合成本率和综合赔付率等指标是投资者观察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核心指标,此前上市险企在年报中均披露这些指标的当期数值,虽然能反映最新的经营情况,但无法科学反映、预测中长期经营情况,投资者据此作出的决策可能并不合理。这背后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长周期的特征。具体而言,在资产端,短期投资收益难以反映中长期投资能力;在负债端,短期赔付率往往受诸多突发事件的影响,难以体现保险公司的中长期精算能力和定价能力;在运营端,短期综合成本率也难以反映出险企的中长期成本控制能力。新规将投资收益率、综合成本率和综合赔付率的披露要求从此前的一年,调整为三年平均值,有利于投资者更客观地评估上市险企的价值。
其二,新规有利于提升上市险企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和业绩表现。
2023年以来,上市险企普遍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适用新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在新规则下,权益资产更容易影响险企当期的投资收益率、偿付能力充足率等重点指标。尤其在权益市场大幅波动时,上市险企往往会担心投资业绩大幅波动,而不愿意逆势加仓,这既不利于提升中长期投资收益率,也不利于耐心资本入市,更不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新规要求以三年均值披露投资收益率,可以减轻险企在投资决策环节的部分压力,加大权益资产的配置力度,助推耐心资本入市。
实际上,从险资投资现状来看,新规的出台既有必要也很及时。目前保险业面临投资收益率下行压力,权益资产的中长期收益率要优于固收资产,在利率中枢下行背景下,适度加大权益资产投资力度是提升投资收益率的重要路径,而新规适时疏通了险资权益投资的堵点。
其三,新规强化对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督促上市险企提升经营的稳健性。
新规将风险类别进一步细化为“保险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涵盖了上市险企投资端和负债端的主要风险类型,对这些风险的信息披露可以倒逼上市险企提升风险意识和风控能力。
总之,从微观层面来看,新规有望从多个维度推动上市险企估值回升;从宏观层面来看,截至2023年末,A股五大上市险企的总资产合计占保险业的76%,是险资的绝对主力,上市险企估值的回升,对壮大耐心资本亦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