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

2024-05-16 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不断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是形成东中西部创新合力、提升西部地区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日益深化,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平台联建、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日趋成熟。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不仅要使西部地区成为科技创新转化者,更要立足地区优势,使西部地区成为我国科技发展参与者,增强西部地区主动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科技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西部地区区域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增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动力”。一方面,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实现科技创新合作内在驱动发展。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不仅要依托行政力量予以推进,更要通过合作本身实现市场化发展。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为参与的科技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从而使科技创新合作符合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增强企业参与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挖掘西部地区稀缺性资源,发挥科技创新合作特色优势。西部地区在能源、土地、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稀缺性,可成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的特色优势。应注重挖掘西部地区稀缺性资源,充分发挥其科技价值,增强东中部地区科技创新合作的动力。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科技参与、人才培养、产品转化等方式,把握科技创新合作的关键技术,实现创新能力的内化发展,增强西部地区自身发展能动性。

  激发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活力”。首先,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倡导多主体参与,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目前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仍以政府部门组织推动为主,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较多,社会力量仍有较大参与空间。民营科技企业在部分领域已取得较大发展,如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等,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其次,实施“系统化推动+灵活化合作”相结合的模式,多措并举推进创新合作。系统化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总体框架,鼓励社会力量以灵活化方式自主签约合作,吸引中小型企业科技力量主动参与,增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多样性。同时,注重项目合作“涟漪效应”,激发全产业链条科技活力。科技创新合作中的前沿研发机构、龙头科技企业等处于行业前端,能够引发产业行业的链条式反应。应充分利用关键科技项目合作的创新契机,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向零部件生产、材料供给、多业态应用等领域延伸扩展。

  提高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智力”。首先,引入数字化要素,促进西部地区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西部地区企业发展要重视这一范式转变,尤其要注重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引入数字化要素,赋能企业数字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以适应国际国内环境挑战,如发展智慧农业、“黑灯工厂”等。其次,输出数字资源,发挥西部地区数字要素优势。利用西部地区能源和土地等要素优势,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形成东中西部数据治理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同时,注重科技赋能,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打破了时空地域限制,将西部地区要素劣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推进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在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合作中,应注重展现西部地区特色产业优势,如网络经济开发、直播销售模式等,使西部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获得发展空间。

  绽放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魅力”。首先,完善营商环境,加强对东中部地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吸引力。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平台搭建等方式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增强东中部科技创新机构和企业参与西部科技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增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吸引力。通过在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文化、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交通补贴等领域实施优惠政策,为外来科技创新人才在西部地区长期生活、工作提供更多便利,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在西部地区安居乐业。同时,应注重通过科技创新合作造福当地居民,比如采用就业岗位开发、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技能重塑等方式,增强居民在科技合作项目发展中的主体意识,推进西部地区本地居民高质量就业,以科技创新合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实现科技创新、区域整体实力与居民生活同步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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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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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

2024年05月16日 07:13   来源:光明日报   杨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不断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是形成东中西部创新合力、提升西部地区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日益深化,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平台联建、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日趋成熟。深化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不仅要使西部地区成为科技创新转化者,更要立足地区优势,使西部地区成为我国科技发展参与者,增强西部地区主动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科技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西部地区区域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增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动力”。一方面,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实现科技创新合作内在驱动发展。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不仅要依托行政力量予以推进,更要通过合作本身实现市场化发展。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为参与的科技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从而使科技创新合作符合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增强企业参与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挖掘西部地区稀缺性资源,发挥科技创新合作特色优势。西部地区在能源、土地、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稀缺性,可成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的特色优势。应注重挖掘西部地区稀缺性资源,充分发挥其科技价值,增强东中部地区科技创新合作的动力。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科技参与、人才培养、产品转化等方式,把握科技创新合作的关键技术,实现创新能力的内化发展,增强西部地区自身发展能动性。

  激发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活力”。首先,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倡导多主体参与,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目前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仍以政府部门组织推动为主,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较多,社会力量仍有较大参与空间。民营科技企业在部分领域已取得较大发展,如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等,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其次,实施“系统化推动+灵活化合作”相结合的模式,多措并举推进创新合作。系统化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总体框架,鼓励社会力量以灵活化方式自主签约合作,吸引中小型企业科技力量主动参与,增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多样性。同时,注重项目合作“涟漪效应”,激发全产业链条科技活力。科技创新合作中的前沿研发机构、龙头科技企业等处于行业前端,能够引发产业行业的链条式反应。应充分利用关键科技项目合作的创新契机,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向零部件生产、材料供给、多业态应用等领域延伸扩展。

  提高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智力”。首先,引入数字化要素,促进西部地区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西部地区企业发展要重视这一范式转变,尤其要注重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引入数字化要素,赋能企业数字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以适应国际国内环境挑战,如发展智慧农业、“黑灯工厂”等。其次,输出数字资源,发挥西部地区数字要素优势。利用西部地区能源和土地等要素优势,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形成东中西部数据治理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同时,注重科技赋能,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打破了时空地域限制,将西部地区要素劣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推进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在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合作中,应注重展现西部地区特色产业优势,如网络经济开发、直播销售模式等,使西部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获得发展空间。

  绽放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魅力”。首先,完善营商环境,加强对东中部地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吸引力。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平台搭建等方式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增强东中部科技创新机构和企业参与西部科技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增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吸引力。通过在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文化、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交通补贴等领域实施优惠政策,为外来科技创新人才在西部地区长期生活、工作提供更多便利,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在西部地区安居乐业。同时,应注重通过科技创新合作造福当地居民,比如采用就业岗位开发、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技能重塑等方式,增强居民在科技合作项目发展中的主体意识,推进西部地区本地居民高质量就业,以科技创新合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实现科技创新、区域整体实力与居民生活同步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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