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规定要求,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3月21日大皖新闻)
所谓中考最后投档,就是中考学生经过第一次、第二次投档后,招生的高中学校招生不满,才进行的最后一次投档。此时,许多学校已经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招录新生;招生学校也不被众多家长和学生看好,而且招生名额极其有限。校园欺凌者参加中考只能最后投档,这意味着其无论学习成绩多么优秀,很可能去差的高中就读,如果其学习成绩一般,或者较差,可能无缘高中,其学业前途将黯淡无光。
让欺凌者最后投档,体现了教学公平。中考过程本质是筛选学生的过程。让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到优质教学资源的高中入学,让品德恶劣、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到教学资源薄弱的高中学习,甚至无高中可上,这是公平教育的结果。校园欺凌者殴打、辱骂、推搡、攻击力量弱小的同学,掠夺其财物,伤害其身体,给其心灵带来恐惧和不安。看到被欺凌者痛苦的挣扎、绝望的呼喊、苦苦的哀求,他们从中获取刺激和快感,其恶品行劣暴露无遗。规定欺凌者中考最后投档,是学校结合学生品德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的结果,如果让欺凌者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这损害了择优录取,公平竞争的招生原则。
面对校园欺凌问题,学校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预防、制止。比如印发反校园欺凌宣传手册、开展预防欺凌行为的普法教育,公开校园欺凌投诉电话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受欺凌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驱除了其遭受的惊恐和不安。然而,这些正向引导措施能否打动、感化欺凌者,让其痛改前非,要打一个问号。如今,“最后投档”规定把欺凌行为与中考结果挂钩,让欺凌者切身利益受损,这将产生有效的震慑力,倒逼其心存忌惮,打消欺凌他人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