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被曝光。对此,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第二场“部长通道”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环评不过关的,不能开工建设。作为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制度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有的企业将环评理解为项目“准生证”,“不做环评就没法拿地、贷款”,对环评是否走过场并不在意,项目能开工建设即可。环评机构多少明白甲方(建设单位)的心思,拿了人家的钱,能否保持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不好说。毕竟若是费了好大一番劲后发现企业环评不达标,反而可能影响自己的销路,吃力不讨好的事,怎么选择考验良心。
以黄润秋部长点到的山东锦华公司造假案为例。2021年,一名叫靳海燕的环评工程师,4个多月内在全国25个省市负责编制了63本环评报告书和1541份环评报告表,畸高产量引发关注。后经调查发现,靳海燕将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山东锦华公司后,该公司在全国售卖“资质”,用于编制虚假环评文件,酿成此事件。因“又快又便宜”,此类机构正对部分企业胃口,得以大行其道。让人不容易想到的是,由于“报告改来改去很麻烦,直接发给山东锦华,他就盖章”,部分环评机构也不排斥买“资质”,动力就在于不仅成本低,还不用负责任。
多位专家学者指出,环评市场与普通市场不同,具备一定的网络外部性——环评服务由企业付费,但真正受影响的是公众,而公众并不付费——对这类市场来说,充分竞争并非好事,可能导致环评报告服务价格降低、数量增加、质量下降,引发“劣币驱逐良币”。呼吁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正是看到了环评造假背后的市场失灵、监管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该案也是环评入刑第一案,四名涉案人受到刑事处罚。在此之前,对“高产环评师”及相关人员的惩罚为市场禁入(顶格处罚一般是5年内禁止从业)和信用扣分,因此处罚较轻被认为是环评造假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了新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增强了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能力。最高检、公安部联防联动执法的新机制,在山东锦华公司造假案中,也解决了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三难”问题。随着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新机制不断改善,环评造假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必将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减少乱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靳海燕产量畸高的线索,是被一环保组织的数据分析系统监测到的。这些年,环评造假行为五花八门、花样层出不穷,还有向专业化、链条化方向发展的趋势,许多隐蔽造假手段浮出水面,都得益于科技力量。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穿透式监管,让科技为环保执法赋能,方能不断筑牢防范造假防线。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