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证监会召开春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会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从中可以看出,证监会在强调继续保持严监管执法主基调的同时,也明确了下一步从严监管的重点方向。
首先,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上市公司“说假话”“做假账”,将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有利于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氛围,是保持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根本。只有资本市场拥有越来越多的高质量上市公司,投资者对市场的发展才更有信心,这是提振投资者信心和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
可以预期,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升级,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
其次,把好“入口关”、畅通“出口端”,加速构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资本市场的“入口关”和“出口端”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两个重要端口,只有让更多优质的企业进来,把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清出去,才能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
在把好“入口关”方面,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例如,近日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在畅通“出口端”方面也将有新举措。据了解,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优化退市指标,设置更加精准、匹配的退市标准,着重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等。
第三,执法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对违法者形成打击合力。
一直以来,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都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通过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形成强力震慑。
不仅如此,2月23日,证监会表示,“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继续重拳惩治违法行为,不仅让行政执法“长牙带刺”,而且通过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立体惩处体系,形成叠加打击效力,进一步提升打击合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