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6000多元的机票,买后几分钟只能退269元,你能接受吗?近日,上海的龚先生购买了一张价值6338元(含税)的机票,然而付款1分钟后,就发现买错了日期。随即,他联系该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客票上若带有“不可退票”的字样,只能退还除燃油附加费之外的其他税费,无法进一步申诉。
失之毫厘,代价惨痛。不过是看错了日期,迟了几分钟,就损失6000多元,连零头都无法全部追回——粗心大意的成本,还真是令人咋舌。
有人说,人家注明了“不可退”,不接受可以不买。确实,关于机票退改签,不同航空公司都有自家的规定。只要规则清晰、标准透明,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审慎选择。双方依规办事,没什么不妥。但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不可退”算不算霸王条款?
消费这件事,其实并不复杂,其中要把握的一大原则就是公平合理。倘若违反这一原则,就值得商榷。机票买后即申请退改,对二次销售的影响极为有限,而消费者痛失6000多元,航空公司则“躺赚”之后再次销售,一个座位赚两份钱,这算公平合理?
近年来,机票退改签高收费问题频频引发热议,甚至有的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还高,引来一众吐槽。考虑到办理手续的成本及潜在损失,收取退改签费用,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是否公平合理?就不能“实惠”一点?比如可考虑付费后10分钟(或半小时)内免费退改,给“大头虾”们改错的机会;参考铁路客票、酒店预订等做法,进一步完善规则、降低退改费率,扩大免费退改的适用场景,等等。总之,机票退改应该是一项服务,服务有价,但不能借机大薅羊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