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烟花爆竹,应依法“禁”“放”

2023年12月29日 07:11   来源:钱江晚报   项向荣

  近日,全国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临近春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常常引发网友热议。比如2023年春节前夕,关于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就曾引发讨论,西安、郑州等地重申全面禁放,杭州则把它列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不少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地区,更是一刀切地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

  之所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原因集中于两点:一是会对空气造成污染,二是会引发一些安全事故。但这样的规定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吗?

  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在国家法定节日或者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简而言之,这些法律法规并未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作出全面禁止性的规定。

  事实上,从实际监管情况来看,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难度。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民俗,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对于面广量大的燃放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能否做到应管尽管,实事求是地讲,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谓爆竹声声辞旧岁,老百姓通过燃放爆竹来感受过年的氛围,本身是一种流传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同时,经过这些年的禁燃禁放管理,大众的环保意识已经大为增强,奢侈浪费的陋习也大为改进,的确到了不再简单地一刀切、予以依法适当“解禁”的时候。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传统文化需要得到传承沿袭,老百姓对春节习俗的体验感需要得到满足。一方面,法律法规需要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各地要适时调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段和区域,引导大家科学合理地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的质量。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既可以有效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不当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又可以满足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需求,不再让我们的春节变得冷冷清清。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烟花爆竹,应依法“禁”“放”

2023-12-29 07:11 来源:钱江晚报 项向荣

  近日,全国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临近春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常常引发网友热议。比如2023年春节前夕,关于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就曾引发讨论,西安、郑州等地重申全面禁放,杭州则把它列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不少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地区,更是一刀切地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

  之所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原因集中于两点:一是会对空气造成污染,二是会引发一些安全事故。但这样的规定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吗?

  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在国家法定节日或者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简而言之,这些法律法规并未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作出全面禁止性的规定。

  事实上,从实际监管情况来看,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难度。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民俗,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对于面广量大的燃放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能否做到应管尽管,实事求是地讲,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谓爆竹声声辞旧岁,老百姓通过燃放爆竹来感受过年的氛围,本身是一种流传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同时,经过这些年的禁燃禁放管理,大众的环保意识已经大为增强,奢侈浪费的陋习也大为改进,的确到了不再简单地一刀切、予以依法适当“解禁”的时候。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传统文化需要得到传承沿袭,老百姓对春节习俗的体验感需要得到满足。一方面,法律法规需要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各地要适时调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段和区域,引导大家科学合理地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的质量。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既可以有效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不当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又可以满足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需求,不再让我们的春节变得冷冷清清。

 

(责任编辑:臧梦雅)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