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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3年12月20日 09:11   来源:光明日报   李军凯 谢菁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4年经济工作,将“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列为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并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企业是产业主体、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能够使创新活动贴近生产一线,使创新成果直面市场需求。在创新驱动战略视域下,通过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研发。同时,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常态化咨询制度,定期组织沟通交流,完善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进“揭榜挂帅”制度,推动更多科研任务由企业承担;另一方面,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强化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推动更多研发投入由企业贡献。此外,通过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二是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促使企业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担当,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升对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的资源、技术、资金支撑能力;四是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特征,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关键要靠科技创新的力量,不断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通过积极探索产学研融合新范式,从高校院所牵头主导的产学研合作范式向企业主导转移,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同时,构筑以龙头企业为牵引、高校院所广泛参与的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群,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通过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支持企业前置性参与重大创新场景建设,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推动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在人才培养方面,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培育、评价和流动机制。通过引企入校、产教联合等模式,构建以岗位类型为基础、以能力标准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用好“跨界人才”,破除“创新孤岛”。

  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也需要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作用。一方面,研究制定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以政策红利撬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组合方式,优化政府资金投入结构,提高政府资金配置效率;给予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的保险补偿、金融激励,减少企业的创新风险损失,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推动创业板、科创板的制度创新,引导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另一方面,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破解企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推动企业做好科技成果评估、转化方式选择等;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拓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成果转化的融资成本;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增强企业成果转化动能保驾护航。

  (作者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主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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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3-12-20 09:11 来源:光明日报 李军凯 谢菁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4年经济工作,将“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列为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并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企业是产业主体、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能够使创新活动贴近生产一线,使创新成果直面市场需求。在创新驱动战略视域下,通过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研发。同时,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常态化咨询制度,定期组织沟通交流,完善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进“揭榜挂帅”制度,推动更多科研任务由企业承担;另一方面,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强化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推动更多研发投入由企业贡献。此外,通过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二是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促使企业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担当,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升对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的资源、技术、资金支撑能力;四是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特征,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关键要靠科技创新的力量,不断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通过积极探索产学研融合新范式,从高校院所牵头主导的产学研合作范式向企业主导转移,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同时,构筑以龙头企业为牵引、高校院所广泛参与的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群,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通过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支持企业前置性参与重大创新场景建设,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推动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在人才培养方面,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培育、评价和流动机制。通过引企入校、产教联合等模式,构建以岗位类型为基础、以能力标准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用好“跨界人才”,破除“创新孤岛”。

  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也需要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作用。一方面,研究制定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以政策红利撬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组合方式,优化政府资金投入结构,提高政府资金配置效率;给予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的保险补偿、金融激励,减少企业的创新风险损失,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推动创业板、科创板的制度创新,引导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另一方面,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破解企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推动企业做好科技成果评估、转化方式选择等;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拓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成果转化的融资成本;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增强企业成果转化动能保驾护航。

  (作者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主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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