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优酷“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据报道,在优酷视频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只有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此事将App自动续费问题再度抛出。
购买App会员,本来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而“被自动续费”却令人恼火。据报道,有人想试用却被自动续费,有人想取消订阅操作却发现步骤繁琐……一些App在自动续费前并未发出相关通知。2月3日,在某消费者投诉平台上,记者以“自动续费”为关键词搜索,显示有10多万条投诉记录。
自动续费如果向用户进行了充分告知,本身是没问题的,毕竟这是商家的一种定价策略,也有利于降低用户在续费时的决策和操作成本。反之,则构成了对用户利益和权益的侵害。部分平台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单方规定提前扣费,或者规定扣款不可撤销,甚至指定特定仲裁委员会或特定管辖法院解决争议,这也势必会导致用户维权很艰难。
事实上,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于此,App运营企业理当增强守法自觉。
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此,监管部门当强化常态化监管,对存在自动续费方面的违规问题,及时介入处罚、公开通报,既让涉事企业尝到法律苦果,也让其他经营者意识到强制自动续费的违法成本。
同时,也需要在技术层面着力。现实中不乏误操作导致的被自动续费,如,家里的老人、小孩因操作不当或认知不清订阅导致应用自动续费。针对此,也需要有应对之招。如,企业加强消费提示。还如,一些专家建议,立法层面可以出台更具体的标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显著”方式,让消费者能够在一级页面,通过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以到达取消自动续费的入口。
此外,消费者也有必要增强防范。梳理媒体报道,容易引发争议的付费规则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会员没有单独包月,只能选择连续包月或连续包年等;免费试用会员下的“连环计”;连续包月与单独包月之间价格差距较大;首月优惠力度较大,次月按原价收费;等等。针对此,就需要消费者在消费前,认真研阅服务条款和操作规程,谨防被套路招致权益受损。(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