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明星疑似海外代孕的消息在微博上一经爆出,几个小时内多条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虽是在国外进行的代孕手续,但依旧刺激着国人的心理底线,因为这不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挑战的是人格尊严。
目前国际上只有少数国家允许商业代孕,我国禁止代孕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在笔者看来,代孕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场将人格物化到极致的商品交易。“提供”卵子的女性被称为“卵妹”,她们根据学历、身材、相貌被分为三六九等,高学历、样貌好,所提供的卵子自然价钱更高。提供子宫的“妈妈”像容器般接受移植、减胎甚至流产,没有人考虑她的感情与死活,妊娠终止则是价值的结束。小婴儿如果能顺利出生且身体健康,会被交到“买主”也就是他们的父母手中。如果身体残疾或是发育不良被买主退货,等待他们的可能就是二次贩卖、遗弃甚至生命的终结。在整个流程中,所有人都被泯灭了人格价值,仅有的用途就是提供功能性商品,“卵子”“子宫”“婴儿”都是交易体系中的一环。
如果人们接受了商业代孕,算不算是默认了这种逻辑:因为我有钱,因此我可以选择是否使用自己的子宫;而条件困难的女孩,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心态,既然你选择了提供自己的子宫,你就要认,我们两不相欠。乍一听,这个逻辑确实没有问题,但究其实质,何尝不是将钱与子宫粗暴对等,并用子宫将女性划分了两个等级。毕竟,在这一逻辑下,拥有自主决定权的“精致子宫”与明码标价的“生育子宫”怎么一样呢?
如果说这场交易是“你情我愿”,笔者不敢苟同。《我不是药神》中有一句台词令人记忆深刻:“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在这场交易中,那些甘愿被35cm长针头刺过子宫壁与卵巢取卵的女孩子们,那些承担巨大精神压力与生理不适的孕妇们,如果不是迫于生活的压力,有多少是真正愿意用自己健康甚至生命换钱的呢?她们并不甘愿,但也只能选择成为“商品”。当身体的一部分成为商品被出租甚至出卖的时候,我们感受不到爱意与温暖,只听到刺骨寒风刮来阵阵金钱坠地的声音。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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